但是我看经开区的《拆迁实施细则》第九条是有前置条件的,那就是要在经开区买房的才有九万元补贴(下附原文条款),照你们的上述回复,这一条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如果不在经开区买房就没有那个9万元的住房货币安置补帖? 如果如此的话,是不是可以进一步理解为,如果不在经开区买房的话,就是被拆迁户没有了任何的货币补贴了, 我觉得你们的回复过于简陋,流于形式,纯粹是敷衍好不好?能够坦诚一点,说点实话吗?有啥不能说的? 这个显然不是这样的吧? 那么常德德山经开区这个货币安置在不设前置条件下的现行政策究竟是什么样的呢?即不在经开区买房的是不是没有补贴,或者说在与不在经开区买房的在补贴上有什么样的区别呢? 在市区买房的与在经开区的有何区别? 有何条款依据? 附原第九条:“ 第九条 货币安置 具有安置资格的被拆迁户选择货币安置,被拆迁户从签定拆迁协议起,两年内购买成套商品房的(一手房),给予住房货币安置补贴。 (一)在经开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凭正式购房合同和正式购房发票,可享受9万元/人的住房货币安置补贴。 (二)凡购买经开区指定的定向团购商品房的,享受经开区团购价格的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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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12-04 09:08
在那里买房子还是根据拆迁户自己的意愿来。治理好了环境房子会很快卖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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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12-05 09:55
经开区的房子买了后,你们会后悔。德源康城的房子,现在一个地下车库都还没搞好。车都停在过道上。到处乱停车。业主怨声载道。有些人物业费都还没交。今后还有麻纱扯。这还是国有房企都出现这个情况。其它的就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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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12-05 11:21
网友:
您好!就上述问题,我们依据常德市及常德经开区征地拆迁安置的相关政策实事求是给您回复,常德经开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就您提出的货币式安置购房补贴是指具备安置资格的被拆迁户按9万/人享受。被拆迁户本是德山的原居民,德管发(2015)5号第九条本意是让拆迁群众工作在德山,生活在德山。让德山的人气更旺,发展的更好。但结合实际情况,对于被拆迁户签订拆迁协议以前已经在辖区外购房的被拆迁户是可以凭辖区外的正式购房合同及发票或不动产证即可申请购房补贴。如对政策不了解,可来我办咨询,我办会派专业人员对您的疑惑及问题一一解答,感谢您对我办的工作支持,为您带来不便请您谅解。 常德经开区征拆办 2018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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