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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违法 一次性记36分
10月19日,一辆超员校车被交警部门当场查获,驾驶人洪某被依法严惩。
当日,常德市澧县公安交警大队联合校车办,在辖区内集中开展大巡防、大管控交通违法整治行动,7时许,民警在该县梦溪镇洪福村2组临时检查点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一辆号牌为湘J772**的校车向检查点迎面驶来,只见车内人影晃动,有超员嫌疑,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经现场核查,该校车核载18人,实载23人,超载20%以上。在进一步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洪某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且准驾不符。 随后,民警立即将超员学生安全转运,并根据驾驶人洪某超员载客、准驾不符、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等三项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处以罚款6000元、驾驶证记3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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