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宋某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被追尾,认为自己无责任,随即驶离事故现场……
当日16时50分,常德市石门县公安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该县夹山镇三板桥社区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接到报警后,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路面有一滩血迹和几名围观群众。民警经过询问,得知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救治,事故车辆已由其亲属驶回家中。 随后,民警分成两组,一组前往医院向伤者了解情况;另一组继续勘验事故现场,走访周边居民。民警在医院见到了伤者的丈夫,即当事人张某,据其反映,事发时,他驾驶三轮摩托车搭载妻子行驶至三板桥加油站时,与前方车辆发生追尾,事故发生时,当事人由于惊慌失措,完全不记清被追尾的车辆及驾驶人等信息。民警只好前往张某亲属家中,仔细查看肇事三轮摩托车碰撞痕迹,并调取事发路段的监控视频,经技术侦查,10月13日15时许,民警成功锁定湘JW3**5黄色三轮摩托车为肇事嫌疑车。当晚7时许,民警在夹山镇找到肇事车辆及驾驶人宋某,并对车辆进行技术比对,发现该车尾部撞击痕迹与现场事故情况高度吻合。面对民警询问,宋某一直辩解:他驾车行至事发路段,因接听电话将车停在路边,被后面一辆三轮摩托车追尾。事发后,他下车查看了现场情况,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便驾车驶离事故现场。 目前,宋某因无证驾驶被警方行政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