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长、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大人:
您好!相信关于滨湖路时代广场一楼夜店扰民一事,在网上已经沸沸扬扬了。在10月10日晚11点多环保局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了监测,结果达标,并回复醉酒人员的吵闹、打架、汽车摩托车发动机等等还有其员工娱乐时产生的噪音不属于环保局管辖范围,要找公安和城管,另文化部门回复其酒吧不属于娱乐场所。 针对此酒吧定类,通过百度百科可认定为夜总会(附图),那他就是娱乐场所。 此夜总会开在离居民、学校、机关单位,此地有海关、武陵一小、城管局、华南宿舍、技师学院宿舍、教委附近,选址合法合规吗?这是其一。其二: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的规定,他们的营业时间合法吗?其三:此夜总会未尽到因营业产生噪音管理职责就是违法。 正因为他们建在此处,喝酒闹事之人才会聚集,半夜三更鬼哭狼嚎、打架斗殴、淫叫乱骂之声如雷灌耳,还有员工的娱乐之声,严重影响身心健康,让人痛苦不堪。 恳请我们的父母官们秉着不忘初心,群众利益至上,救我们于水深火热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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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12-25 17:43
帖内置顶 – 武陵区区长热线 – 2018-12-26 11:03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依据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列明的娱乐场所并不包括酒吧,因此我单位无法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对其进行查处。
2.国务院颁布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文化部颁布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将酒吧驻场演出纳入营业性演出进行执法监管。如果怪兽酒吧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营业性演出活动,我单位将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依法进行监督。但经调查,未发现该酒吧有营业性演出行为。 常德市武陵区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局 2018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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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10-16 11:25
帖内置顶 – 武陵区区长热线 – 2018-10-18 11:34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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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10-13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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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10-13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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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10-13 15:16
酒吧是指提供啤酒、葡萄酒、洋酒、鸡尾酒等酒精类饮料的消费场所。而MOKS-PARTY HOUSE还设有舞池、乐队、DJ可不就是夜总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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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10-13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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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10-13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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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10-13 19:25
此夜总会又在改造,不知道又会出啥幺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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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8-10-16 11:25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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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8-10-18 11:18
@牵马散步的羊
你的图片是怎么发的?我也有图片要发。看你私信联系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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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8-10-18 16:08
有意思的是,据股东之一的一个朋友说,酒吧一个股东的爸爸就是武陵区区长。而且这个股东自己就是公务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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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8-10-18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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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8-10-18 16:54
肯定是有后台,不然怎么骚扰完德景园的居民又来骚扰时代广场周边的居民还没人管。请市里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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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18-10-19 22:58
虽然周边受害市民的维权举步维艰,但是我们不会放弃!我们的目的就是要赶走害人的噪音污染,回归宁静生活,我们一定会斗争到胜利的那一天!如果有关部门继续相互推诿,官商勾结,最终也会被追责!!如果股东中真有公职人员请自重,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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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18-12-25 17:43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依据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列明的娱乐场所并不包括酒吧,因此我单位无法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对其进行查处。
2.国务院颁布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文化部颁布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将酒吧驻场演出纳入营业性演出进行执法监管。如果怪兽酒吧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营业性演出活动,我单位将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依法进行监督。但经调查,未发现该酒吧有营业性演出行为。 常德市武陵区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局 2018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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