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万**,原德山肉联厂退休职工,1987年起单位分配于我一套职工住房一家三口居住,当时因我爱人没有安排好工作,经厂领导同意后,我在住房边搭建了商店和公用电话维持家庭生活,商店当时也办理了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也为响应国家的税收政策最出了巨大贡献。30多年来,住房和商店都是由我和80多岁的岳父岳母共同居住、经营,商店一直是我爱人和我岳父岳母三人的共同生活来源。2013年常德市人民政府发布《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城东区棚改项目(二期)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文件,文号:常政征(2013)2-3号,开始对我厂进行拆迁
,几年来常德经开区拆迁办在陆续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一直没有按照文件规定对我的住房和商店进行安置补偿,只同意给我4万8的搬家费,我不是普通商业租户,我也一直没有在协议上签字。2018年9月25日突然由武陵区人民法院来人把我强制拘留,2018年9月29日,把我的岳父岳母强行赶出房屋,并对我的住房和商店进行了强制拆除,而且对我的商店货物、家具、餐具、电动车等所有家庭物品进行了扣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现在我的住房和商店已成一片废墟,我于2018年10月9日上午,我和岳父岳母三人前往常德经开区拆迁办商谈补偿与安置事宜,几十个不明身份的人员对我态度极其恶劣,把我们3人赶出了拆迁办,简直无法无天,猖狂至极!常德市政府明文规定的安置补偿政策已成废纸,相关安置补偿资金是否被贪污中饱私囊?全国正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请求相关政府部门严查资金账目和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 我也是60多的老人了,在此之前一直身体状况良好,在非法拘留期间限制了我人身自由,生活营养不良,加上蒙受巨大冤屈,休息睡眠不好,导致严重心脏病、糖条病、高血压等并发症爆发。在国家法制化社会的今天,不依法依规按政府规定给予补偿和安置,而是采取暴力、威胁等黑恶手段,恳请人民的党和政府能为民做主为盼!同时也恳请相关社会广大爱心人士能伸出援手还我公道!我的联系电话:1521122****。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城东区棚改项目(二期)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文件,文号:常政征(2013)2-3号,最后一条明确政府规定应该享有补偿: 图片:QQ图片20181009182552.jpg ![]() 图片:QQ图片20181009175040.jpg ![]() 相关税收务登记证件和纳税凭据: 图片:QQ图片20181009183707.jpg ![]() 图片:QQ图片20181009183725.jpg ![]() 图片:QQ图片20181009183718.jpg ![]() 图片:QQ图片20181009183734.jpg ![]() 强拆现场和一楼商店的图片: 图片:QQ图片20181009164727.jpg ![]() 强拆后我岳父岳母在废墟现场: 图片:QQ图片20181009175051.jpg ![]() 拘留期间发病后在拘留所的检查报告: 图片:QQ图片20181009155628.jpg ![]() 图片:QQ图片20181009155642.jp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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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10-09 20:38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规定,政府不得实施强制暴力拆迁!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部署,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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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10-10 08:27
常德市政府的拆迁补偿方案公文通告,经开区征拆办视为儿戏,言而无信,严重影响政府在公众中的威信,毫无基本诚信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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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10-10 15:34
单位分配于我的住房从我20岁参加工作到今年60岁住了近40年,我爱人和80多岁的岳父岳母都没有工作和退休工资,商店是他们的生活来源,难道只是4万8的搬家费吗?国家三令五申强调不能强拆,在没有做任何安置、补偿的情况下,非法拘留强制拆迁,80多岁的岳父岳母强行赶出房屋时毛巾、内衣内裤都没有一条,而且强行拘留我后爆发糖尿病、心脏病、高血压,到现在没有任何人送我入院检查治疗。简直是土匪行径,令人发指!期待上级党委政府和省市纪委有关部门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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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10-12 07:54
原德山肉联厂三栋集体宿舍总建筑面积约2909㎡,2001年企业改制时该栋集体宿舍以国有资产的形式移交给了常德市国资委。从2013年启动对该房屋征收工作至2018年只剩12间未签协议,在执行强制拆除行动前,征拆办多次通知未签协议的居民签订协议,目前,该栋房屋只有向方球与万和松两户未签腾房协议,向方球房屋(未住人)多方打听都找不到人,万和松房屋居住的是他的岳父岳母,此二人不是原肉联厂职工,经调查二老的子女在蒿子港镇光复村已给二老早就安排居住地方,万和松在武陵区穿紫河街道办事处新光巷有住房。万和松主要问题是对企业改制时对分配房屋表示不满,要求我办解决他以前的福利分房问题并解决他岳父岳母的社保问题与居住问题。对于万和松提出的要求,根据市政府令第10号与《常德市直国有直管公房征收与补偿规定》常房发【2015】3号的规定达不到租住居民的要求,我办于2018年向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服务中心提起民事诉讼,2018年2月8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作出了(2018)湘0702民初400号民事调解书。2018年3月12日向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19日作出了(2018)湘0702执773号,2018年3月21日在原德山肉联厂集体宿舍房屋周边进行张贴。在此期间多次协商未果,2018年9月29日武陵区法院依法对肉联宿舍进行了强制拆除。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工作协调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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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10-12 09:36
1、我是万和松,我岳父岳母和我有房屋居住,但你们拆迁还是该依法依规安置补偿,国家没有规定现在有房居住的人不享受拆迁安置补偿。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城东区棚改项目(二期)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文件,文号:常政征(2013)2-3号,文件第五条规定,我应该享有安置补偿。 五、特殊产权房屋补偿安置办法 对被征收房屋因各种原因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被征收户,采取产权调换安置。对能有效证明“被征收房屋不是国有资产、现居住人为原企业职工且又没有享受福利分房的被征收房屋。”经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明确的项目负责人认定后,参照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给予补偿,调换的房屋办理产权证;但在办理产权证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被征收人承担。对不能有效证明上述身份的被征收房屋,采取产权调换安置,其置换房屋不予办理房屋产权证。 2、按市政府文件规定最后一句话,即使是国有资产我也应该享有安置补偿,住房和商店都是在我的名下,而且商店税务登记都是我妻子彭芬桂的名字,我岳父岳母只是帮我妻子帮忙打理商店。单位分配于我的住房从我20岁参加工作到今年60岁住了近40年,我妻子和80多岁的岳父岳母都没有工作和退休工资,商店是他们的生活来源,我不是普通商业租户,难道只是4万8的搬家费吗? 3、国家三令五申强调不能强拆,没有依法依规做任何安置、补偿的情况下,2018年9月25日突然由武陵区人民法院来人把我强制拘留,2018年9月29日,把我的岳父岳母强行赶出房屋,并对我的住房和商店进行了强制拆除,80多岁的岳父岳母强行赶出房屋时毛巾、内衣内裤都没有带出一条,这是典型的非法强拆。 [sj12345678于2018-10-12 09:51编辑了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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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8-10-12 10:26
又是被【武陵区法院】非法拘留的受害者,又是被不依法依规、不按政府规定给予补偿和安置,而是采取暴力、威胁等黑恶手段的被拆迁户。
恳请人民的党和政府能为民做主为盼!同时也恳请相关社会广大爱心人士能多多转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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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8-10-13 10:37
住房边搭建了商店和公用电话--可以看出商店的性质;还有一个就是住房产权和经开办认定的结果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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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8-10-13 13:36
我的房子是1987年起单位分配于我一套职工住房一家三口居住,当时因我爱人没有安排好工作,经厂领导同意后,我在住房边搭建了商店和公用电话维持家庭生活,商店当时也办理了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也为响应国家的税收政策最出了巨大贡献。
我的商店是1997年以前修建的房屋,按市政府政策应该享有补偿,依据常德市政府令第10号《常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 市城区征收1998年以前未按法律规定修建的用于商业和居住的房屋,原则上可按住宅房屋征收价值的100%予以货币补偿。房屋征收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房屋面积、建成年代等情况认真核实,形成文字记录与证明材料。 对这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期待各级纪检机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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