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018年6月在武汉工作一年多,单位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在回常德工作,现单位也有缴纳公积金,10月户口已转入常德,请问可否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其次,本人已婚,配偶在武汉工作,也有公积金,是否可以共同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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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10-10 10:44
帖内置顶 – 市住房公积金 – 2018-10-10 11:17
“nntg”网友: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您从武汉调入常德工作,应将武汉缴纳的公积金转入至常德公积金账户,如没有转入,则从常德开户之日起连续缴交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配偶公积金缴存在武汉,需要咨询缴存地武汉公积金中心提取还贷的政策。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736-7256928。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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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10-10 10:44
“nntg”网友: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您从武汉调入常德工作,应将武汉缴纳的公积金转入至常德公积金账户,如没有转入,则从常德开户之日起连续缴交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配偶公积金缴存在武汉,需要咨询缴存地武汉公积金中心提取还贷的政策。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736-7256928。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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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10-10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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