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点错了码头,卫计委您就高抬贵手,不要一句“不干你事”就让本帖“已解决”——题记 国庆节一过,就又要收取新农合的米米了。听说这次上涨了,竟然是220,比去年多了40块。相信绝对不是空穴来风,因为要从你口袋里取钱,又不想让你反应太激烈,就一定会给你一个缓冲的时间,让你发发牢骚,牢骚过后,该掏钱的还是得掏钱。就像温水里煮青蛙,谁看见过青蛙会激烈反弹的呢? 新农合缴费 从2009年的10,到这几年的90、120、150和去年的180,每次几乎都是30、30的上涨,涨速大大超过了物价指数和工资增长水平。我就想问问:是不是再过几年,新农合要涨上天去? 主要问题还不在这里。一直以来,村干部上门收取新农合费用时遇到不希望全家人交的情况,就会用一句话怼回去:“你要交就全家交,不交就都不要交”。这里面潜在的逻辑是什么? 以一般家庭为例。一家五口人,爸、妈、丈夫、老婆和儿子(女儿)。按照正常的情况,经济情况一般的家庭都会考虑风险和成本问题。丈夫和老婆正值壮年,危险系数小,不买,儿子(女儿)健康活泼,危险系数小,不买。爸妈老了,体力劳动多,旧病多,危险系 数大,买! 但收费的主管部门不干了! 他们想:危险系数大的“加盟”,危险系数小的不进来,这就让我的赔付比例陡然上升,那我还赚个鬼的钱啊? 是的,他们首先考虑的就是两个字:“赚钱”!他们忘记了,他们是一个民生救助部门,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是民生工作,他们所要达到的正确目的应该是救百姓于倒悬! 可惜都不是! 我当然知道,有人肯定会说,万一你提的“危险系数小”的人得病了怎么办?请搞清楚,你说的是个例,我说的是整体。整体上青壮年和少年肯定比老年人危险系数低,发生疾病的情况比老年人少。这就是卫计委们不干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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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10-10 16:58
帖内置顶 – – 2018-10-15 14:46
“桃源老江2”网友你好:
针对你提出的关于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的相关疑问,回复如下: 1.关于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缴费标准由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确定。2018年7月,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8〕2号);9月,省人社厅、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60号)文件均明确规定“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20元/人”。缴费标准的确提高了,但随着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的增加,各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也在同步增加,这也是稳步提高参保群众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的需要,2018年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490元,财政补助始终是筹资“大头”。 2.关于家庭整体参保。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14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缴费制度,居民以家庭、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参保。”人人参与医保,这也是给自己、给家庭多一份保障。 3.关于基金管理。城乡居民医保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只能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使用情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常德市医保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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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10-10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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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10-10 16:58
“桃源老江2”网友你好:
针对你提出的关于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的相关疑问,回复如下: 1.关于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缴费标准由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确定。2018年7月,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8〕2号);9月,省人社厅、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60号)文件均明确规定“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20元/人”。缴费标准的确提高了,但随着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的增加,各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也在同步增加,这也是稳步提高参保群众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的需要,2018年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490元,财政补助始终是筹资“大头”。 2.关于家庭整体参保。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14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缴费制度,居民以家庭、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参保。”人人参与医保,这也是给自己、给家庭多一份保障。 3.关于基金管理。城乡居民医保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只能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使用情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常德市医保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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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10-08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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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10-08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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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10-08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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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10-08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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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10-08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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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10-08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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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10-08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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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10-08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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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10-0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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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10-08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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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8-10-08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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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8-10-07 22:23
http://bbs.changde.gov.cn/u-410899 举的例子的确存在,有这样特殊的情况,个别人没买医保的,生病住院后到处找政府解决困难。现在贫困户的个人医保缴费基本都政府补贴大部分了,自己可能只需承担几十块钱一人,其余的非贫困户基本也能够承担。如老江贴中所说,如果一人220元,家里人多的,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但是没办法,不提高标准,增加居民医保这个资金池子,哪来的特殊病种报销,一些进口抗癌药怎么可能进入医保目录。 当然,捆绑销售没有见到过,也不敢保证没有, 但是应保尽保的原则没有错,错的是不能重复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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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18-10-07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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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18-10-07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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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10-07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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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10-07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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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10-07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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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10-07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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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18-10-07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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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18-10-07 07:11
这个捆绑政策确实不合理,要市里明确下才好,我们在外面已经交了的没必要再买了。
另外专治喷子应该是生活圈子比较高层,农村还是有很多赚这个几百块不容易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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