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KS-PARTY HOUSE酒吧位于滨湖路时代广场1楼,它的对面就是两幢九十年代的居民楼。每天凌晨12点——6点,酒吧热闹非凡,人来人往,他们举行活动,大喊大叫,发酒疯、吹喇叭、唱歌、击掌,还有大声叫骂者和半夜轰油门、鸣笛的人。更有甚者上演午夜惊魂,居然跑到居民楼一楼窗户前撒酒疯,仗着半夜无人管辖肆无忌惮,惊扰得附近居民一夜无眠,热闹过后便是一地的凌乱,垃圾到处都是。作为附近居民对这样的噪音干扰简直忍无可忍,严重影响了我们白天的工作、学习和身体健康。曾多次拨打110,穿紫河派出,酒吧依然我行我素。
究其原因,酒吧建在居民楼附近是非常不科学的事情。只要有酒吧在就会有客流,就有客人会在酒吧门前滋扰生事,干扰到居民的居住环境。相关部门在颁发经营许可证的时,是否考虑到这一点? 我们多次拨打12345市长热线,也带着视频和照片向社区、派出所,环保局反映问题。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给我们看了相关文件(附文件),说这个问题是 城管局 的管辖范围,不属于他们官辖范围,而后找到 城管局,门卫给城管局办室打电话,并且连大门都没有让我们进,直接在电话里说,这是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的管辖范围,不属于他们管。我们知道百姓维权难,请问尊敬的区政府大人,我们找谁?谁来帮我们解决? 就在我们四处反应情况的同时,噪音越演越烈,并没有停下来,让我们感到身心俱疲。我们曾为住在桃花源里的城市感到幸福,可自从这酒吧开业后,幸福指数大大降,我们两幢居民强烈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取证,铲除这个毒瘤,还我们一起安静祥和的居住环境。盼回复为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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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9-27 09:01
帖内置顶 – 市生态环境局 – 2018-09-27 09:10
网友您好:
您反映MOKS-PARTY HOUSE酒吧扰民的问题,我局于9月17日已受理了市民的诉求,并依据相关规定责成武陵分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9月25日已回复过市民): 一、基本情况 位于滨湖路的魔思酒吧,于2018年7月底租用时代广场写字楼一楼进行装修,准备从事酒吧业务。最近时间已进入设备安装,音响调试、试运行阶段,由于未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确实产生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二、处理情况 针对此情况,我局武陵分局约谈了酒吧负责人黄某,并责令魔思酒吧; 1、在设备安装时必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措施,确保达标排放不污染扰民。 2、目前酒吧处于音响调试、试运行阶段,待酒吧开业营运后,我局武陵分局将组织环境监测部门对酒吧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如果不达标再责令停业整改,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酒吧负责人黄某表示,一定按环保要求积极配合整改,确保达标排放。 三、市民反映的噪声扰民,大部分噪声是该酒吧所处场所外面,社会闲散人员的吵闹声和交通运输(摩托车等)产生的社会生活类噪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常德市政府职能划分规定,建议将此类问题(社会生活类噪声)同时反映给公安和城市管理部门处理。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髙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第四十五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于警告,可以并处罚;(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过大音量的。 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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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9-16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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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9-16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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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09-16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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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9-16 14:02
这家酒吧曾经祸害了德景园居民,现如今又换一地,在发营业执照时,相关部门就没有了解过?估计只要给钱就发执照,真是为民办好事啊!给你们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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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09-16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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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09-16 14:21
酒吧扰民,严重影响常德市人民的幸福生活,必须责令此酒吧关门或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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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8-09-16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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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8-09-16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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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8-09-16 18:03
酒吧扰民,酒吧严重影响了住在酒吧周边常德市人民的正常生活,有关部门必须责令此酒吧关门或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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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8-09-17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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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8-09-18 04:32
噪音太大实在无法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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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8-09-18 08:16
我们居住的地方是以居住(小区)和文教机关(小学)为主的区域,国家规定居住在这样的区域,夜间声音分贝超过45dB,便被视为噪音污染。MOKS-PARTY HOUSE酒吧的噪音绝对超过了45dB.请看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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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18-09-18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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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18-09-19 09:58
每晚上演着闹剧,严重影响到我们的生活环境,身心健康,多次向社区、穿紫河派出所、市长热线都反映过,为何得不到任何相关部门的回复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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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18-09-21 08:22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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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18-09-27 09:01
网友您好:
您反映MOKS-PARTY HOUSE酒吧扰民的问题,我局于9月17日已受理了市民的诉求,并依据相关规定责成武陵分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9月25日已回复过市民): 一、基本情况 位于滨湖路的魔思酒吧,于2018年7月底租用时代广场写字楼一楼进行装修,准备从事酒吧业务。最近时间已进入设备安装,音响调试、试运行阶段,由于未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确实产生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二、处理情况 针对此情况,我局武陵分局约谈了酒吧负责人黄某,并责令魔思酒吧; 1、在设备安装时必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措施,确保达标排放不污染扰民。 2、目前酒吧处于音响调试、试运行阶段,待酒吧开业营运后,我局武陵分局将组织环境监测部门对酒吧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如果不达标再责令停业整改,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酒吧负责人黄某表示,一定按环保要求积极配合整改,确保达标排放。 三、市民反映的噪声扰民,大部分噪声是该酒吧所处场所外面,社会闲散人员的吵闹声和交通运输(摩托车等)产生的社会生活类噪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常德市政府职能划分规定,建议将此类问题(社会生活类噪声)同时反映给公安和城市管理部门处理。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髙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第四十五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于警告,可以并处罚;(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过大音量的。 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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