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荻山乡芦山村七组私人占用公共土地修建上千平方的厂房无政府任何相关部门制止,违建地点在芦山幼儿园的后面离村支两委办公室不到200米,难道所有基层干部都看不到吗?而且此违章建行是以丁马线东北方是武陵区明令的红线,有的老百姓搭个车棚都叫违法建筑,现在建近千平方的违章厂房无人问津,其中是何原故???有法必依,违法必究难道只针对一些低层老百姓吗?请问领导如果此违章建筑修建后,有那些相关部门和领导要负连带责任。我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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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10-09 09:47
帖内置顶 – 市规划局 – 2018-10-16 09:18
以人为本哥网友:
您关于“上千平方的违章建筑谁来管”的网上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9月13日,经我局现场核实,芦荻山乡芦山村在原村废弃砖厂内拟修建菌类种植大棚,当时已地面硬化。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常政发【2014】11号)文件规定,武陵区人民政府是辖区内违法建筑日常监管和违章建筑拆除工作的责任主体,我局于9月21日现场召集武陵区拆违办、芦荻山乡政府相关负责人对此违法建设协调处置。目前,芦山村已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拆除了违法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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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9-13 15:04
帖内置顶 – 市规划局 – 2018-09-14 12:01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经受理,已交办相关科室办理,近期将给您答复。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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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09-13 15:04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经受理,已交办相关科室办理,近期将给您答复。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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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8-09-14 16:37
这几年近郊区,常德市武陵区芦山社区都乱套了,芦山社区三组集体土地非法买卖非常严重。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集体土地。芦山社区三组集体土地都成了私有财产了,这有损其他集体成员的利益,现在外地人和城里人想千设万计在这里买地,建别墅,侵占集体土地违法行为。情况属实,请市区领导,纪委,国土,规划部门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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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8-09-14 16:39
农村的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的承包权、土地的经营权这“三权”分置并行。 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农民拥有土地的承包权,土地的经营权。所以芦山社区三组农民没有权力处置集体土地去向。不能成为其他人私有财产。和外地人在农地建别墅,建房子成宅基地,签的土地协议是无效的,并且是违法的。建房者利益不属法律保护。请上级各级领导重视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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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8-10-09 09:47
以人为本哥网友:
您关于“上千平方的违章建筑谁来管”的网上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9月13日,经我局现场核实,芦荻山乡芦山村在原村废弃砖厂内拟修建菌类种植大棚,当时已地面硬化。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常政发【2014】11号)文件规定,武陵区人民政府是辖区内违法建筑日常监管和违章建筑拆除工作的责任主体,我局于9月21日现场召集武陵区拆违办、芦荻山乡政府相关负责人对此违法建设协调处置。目前,芦山村已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拆除了违法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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