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楼#
发布于:2018-09-07 11:56
常德市的小客车合乘管理办法好像还没出台,出台了车费就能很明确计算。如果参考别的地方的计算方式,合乘按所有乘车人(包括车主)共同分摊油费,路桥费。分摊上限是油费加路桥费乘以120%。超过这个上限就属于营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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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发布于:2018-09-07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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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发布于:2018-09-07 12:26
这是去年一个参加常德车友会西藏自驾游的团友,他不是常德车友会会员!曾找常德车友会算帐,常德车友会黄某某矢口拒绝算帐!口称:我不赚钱,癫哒呀!我有这名团友与黄某某微信对话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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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发布于:2018-09-07 12:56
常德车友会非法经营旅游是“做公益”的黑幕一定要揭开,让百姓看到政府论坛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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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发布于:2018-09-07 14:28
明明是一个盈利的组织,而且也应该承担起相关的管理责任,不然就不要组织。出了问题了就都是公益的,都是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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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发布于:2018-09-07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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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发布于:2018-09-07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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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发布于:2018-09-07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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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发布于:2018-09-07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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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发布于:2018-09-07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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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发布于:2018-09-07 15:55
所谓的车友会只是他们的公司名称而已。还是地地道道的公司性质,并且不定期的组织个人出门旅游,收取一定的费用,组织者不赚钱是假的。爱卡车友会的轻轻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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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楼#
发布于:2018-09-07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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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楼#
发布于:2018-09-07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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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楼#
发布于:2018-09-07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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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楼#
发布于:2018-09-07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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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楼#
发布于:2018-09-07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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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楼#
发布于:2018-09-07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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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楼#
发布于:2018-09-07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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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楼#
发布于:2018-09-07 18:21
先不管盈利不盈利,费用包含了高原险而没买就要承担责任和损失。如果买了保险这个当事人的损失自然有保险公司赔付,也不会去找组织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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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楼#
发布于:2018-09-07 18:42
车友会和车友汇敢那么做,是因为工商局会这么答?!把他们仨一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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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楼#
发布于:2018-09-07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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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楼#
发布于:2018-09-07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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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楼#
发布于:2018-09-07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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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楼#
发布于:2018-09-08 07:23
感觉常德有些部门真的是垃圾部门,花钱就能买通,那个管你对错。都是有钱人的天下,谁管你这些平民百姓的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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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楼#
发布于:2018-09-08 09:01
向市民政局调查时,我问其为什么坐视其审批的社会团体,以公众号形式,长期非法向社会公开推销旅游产品?回答是:所有参团者皆是会员,他亲自查了。我问:你看到会员填写的申请入会表没?为什么我去车友会索看,黄某却拿不出来?再说你现在能从你们的管理系统中调出逝者入会审批后的会员编号吗?历届参团者的会员证呢?回答是恼羞与挂机。
民政局审批的社团是非营利性组织,长期向社会公开招募旅游者,并无法提供历年的各条旅游线路的AA制结算账目,仅口头向监管部门督察时解释为已全部收支平账,从没做过账。市工商局消保科的回答仍然是黄某口头解释的“已全用完,从来无账”,就被工商局定性为无盈利。至少从现阶段的调查,还未证据显示车友会这些年的旅游收费还没有过AA制结算行为。反而有参游者多次索要过AA结算一直未果。 注释: “营利”就是“谋利”,以赚钱为目的,未必赚到钱;“赢利”指的是赚到了钱,可能亏本,也可能盈余;“盈利”指扣除成本,还赚到了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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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楼#
发布于:2018-09-08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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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楼#
发布于:2018-09-08 12:10
帖子发了几天了,到现在还未见一个政府部门出来回复。监管不力的旅游死了人,处理和赔偿看来都没到位,一些正规合法的旅行社瞪大眼睛看着主管部门怎么处理的,他们肯定期待通过这个典型实例得到公正处理来规范常德的旅游市场。市工商局、尤其是市旅游局是业务主管部门,责任重大,回避不了,因为都在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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