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买的一个车库,当时要办证说办不了,并且注明不负责办理产权证,前几天通知说可以办证了,到了证务中心说证的性质是住宅,那么我的名下就多了一套房,因担心以后购房问题所以没有办,他说总证到他那里,你不过户会有麻烦,问一下领导,以前笠的购买合同具有法律效率吗?办和不办是什么结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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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9-07 10:39
帖内置顶 – 市国土资源局 – 2018-09-07 11:29
幸福常德人呀网友:
您好!您提的问题已收悉。车库为住宅的附属设施,登记的土地用途为住宅,规划用途为车库,不动产登记以自愿申请为前提。依法签署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具体业务办理详情可以咨询我中心窗口,咨询电话:7223435。 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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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9-05 20:24
帖内置顶 – 市国土资源局 – 2018-09-07 10:57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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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9-05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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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9-05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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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09-05 23:40
办了,2年后随便过户到父母身上不就行了,有证总比无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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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09-06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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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09-06 08:47
有证就算很负责了,羡慕。。。。。。233333,国家还是要想办法统一规定,现在因为车库车位起纷争太多了,比房子还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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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8-09-07 10:39
幸福常德人呀网友:
您好!您提的问题已收悉。车库为住宅的附属设施,登记的土地用途为住宅,规划用途为车库,不动产登记以自愿申请为前提。依法签署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具体业务办理详情可以咨询我中心窗口,咨询电话:7223435。 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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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8-09-07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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