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楼#
发布于:2018-08-30 10:13
mxyctc:如果此类帖能一直不删,倒还有点希望!就看被拘者是不是较真了。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一,被拘者表达的应该是观念性言论,而不是捏造的事实性言论。两校脱离是事实,那么普通老百姓说名校变民校之类的言论,构不成故意捏造事实。 第二,被拘者的言论是有相关事实根据的,可能与客观事实(何况除脱离之外的其他客观事实是否存在,完全取决于行政机关单方制造)有偏差,不构成制造传播虚假消息的构成要件,没有任何人能保证自己传播的消息就是百分百的与客观事实相符,如果只要不符就拘留或者判罪,那就是新的恐怖主义了。而且,前面说过,打横幅是在发表言论之前,也不能构成严重后果或者教唆。其他引用都是媒体报道,更谈不上制造传播。 第三,被拘者主要的观点还是对政府工作的质疑,即使没有把握好力度,但是作为行政机关,要允许老百姓适当质疑,把握好度,不能采取掩耳盗铃的做法。 第四,被拘者的微博不涉及以上疫情、警情等,也达不到与谎报疫情、警情相当的程度,其行为与扰乱社会秩序也无必然的因果联系。 老实说,我是认为这个拘留是有问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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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发布于:2018-08-30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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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发布于:2018-08-30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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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发布于:2018-08-30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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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发布于:2018-08-30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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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发布于:2018-08-30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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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发布于:2018-08-29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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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8-29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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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8-29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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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8-29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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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8-29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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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发布于:2018-08-29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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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楼#
发布于:2018-08-29 21:10
育英、北正街分校拆分事件是可以提起法律诉讼了。设立分校在前,而且是政府背书了的,在学校划片招生政策的前提下,分校的存在与否对购房者的决策,以及对房价的形成都构成了重大影响。是否可向政府索赔?法律大拿们议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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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楼#
发布于:2018-08-29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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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楼#
发布于:2018-08-29 20:34
一 、好文
二、教育局的回复有立牌坊的嫌疑 三、如此关键时刻,江二在哪? 四、江二在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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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楼#
发布于:2018-08-29 20:05
左右逢源:作为一名高校教师,看到了成千上万学生的成长经历,众多的案例说明:小孩读书最大的影响因素是家庭教育、其次是教师水平、最后才是与学校的管理方式及学校的领导水平,至于是“公办”还是“私立”学校关系并不大,无非是学费的区别大一点,就我的孩子成长经历...回到原帖你这个水平当高校教师吗?现在是学校好不好的问题吗?现在是你家里东西被偷了懂吗?当水军搅混水你还差点火候,买房不是你出的钱,房贷不要你还,到那里读书的不是你的孩子,你张口就来什么啊你?基本的契约精神都没有了,说好的分校变成独立学校,谁管你公立私立?我花钱买的房,花钱给孩子配的北正街分校,你一句话说脱钩就脱钩?说独立就独立?吃饱了睡你的去,在这瞎比比你女马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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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楼#
发布于:2018-08-29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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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楼#
发布于:2018-08-29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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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楼#
发布于:2018-08-29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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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楼#
发布于:2018-08-29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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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楼#
发布于:2018-08-29 17:25
作为一名高校教师,看到了成千上万学生的成长经历,众多的案例说明:小孩读书最大的影响因素是家庭教育、其次是教师水平、最后才是与学校的管理方式及学校的领导水平,至于是“公办”还是“私立”学校关系并不大,无非是学费的区别大一点,就我的孩子成长经历说,感觉义务阶段的私立学校教师比一般的公立学院的教师更具有责任心与吃苦耐劳的精神。
如果学校好,领导水平艺术高,当然优秀的学生的比例自然也就高,但对于某一具体的孩子来讲,并不是把孩子交给学校就万事大吉了,好的学校环境并不能一定能使这个孩子出人头地,也不排除个别学生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中成长为具有健全人格的优秀人才(如金庸笔下的杨过)。 家庭教育尤其特别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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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楼#
发布于:2018-08-29 17:01
做出这么不地道的事还说得这么义正言辞,教育系统反腐败真该抓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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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楼#
发布于:2018-08-29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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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楼#
发布于:2018-08-29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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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楼#
发布于:2018-08-29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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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楼#
发布于:2018-08-29 15:37
我就想知道既然分开了也是公办,那就对公办提问。
1.两个学校的设立是哪级教育部门审批的,我翻了省市县的行政许可事项都没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这项,市教育局有民办的审批权限。 2.是否纳入国家义务教育经费补贴名录,落实财政支持渠道。 3.教师编制落实了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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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楼#
发布于:2018-08-29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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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楼#
发布于:2018-08-29 14:24
开发商搭台,政府做媒,教育局唱戏,演出很精彩,票房创新高,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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