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常德新邦壹品小区业主,今天特恳请你们尽快妥善解决我们长期无法办理房屋不动产证的问题,切实保护小区所有合法购房人的正当权益,还所有小区业主一个公道。 国土部门回复的,需要业主督促法人丁时杰解除银行抵押,我们业主只能隔空劝说,无法给予丁时杰实际压力,不是一个可实际执行的方案。依法我们普通市民也无从去对丁时杰强制执行。 5年来,没有房屋不动产证,使得业主的房屋租、售方面遭遇极大的经济损失。像发帖者的我本人,户口在常德,人常年在深圳工作,因为首套房屋在常德购买却没有不动产证,无法正常渠道出售,也无法在发展的城市享受刚需买房换房的政策,给我的家庭带来了不可估计的经济损失。苦不堪言。我正常还贷、缴纳了房屋维修基金,履行了一个购房者所有应尽的义务。 为何房管局能在2014年让新邦壹品获准预售资格的?请以市民的切身利益为首要,厘清历史遗留问题,尽快研究给予新邦壹品小区1431户业主一颗定心丸,尽快落实解决方案,不能拖字诀回复民众之关切,才能建立政府部门公信力,也能给回乡置业创业投资者一颗定心丸。 一、小区概况 新邦壹品小区位于常德市武陵区,常德大道和武陵大道交汇处,市火车站正对面。此项目由常德新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2015年实行交付。房屋总共1431套,现已基本售完。 二、不能办证的原因 开发商身欠巨额税款和银行贷款,不能在税务部门开具不动产增值税发票,无力对小区部分土地使用权解除抵押。 三、有关人员及单位的责任 1,身为新邦置业有限公司法人的丁时杰,罔顾法律和政策规定,擅自违规动用巨额房屋预售资金用于违法活动,造成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缴纳税款和偿还银行贷款。在其部分房屋和地下车库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仍然违法出售,并将所得资金转移。由于其长时间隐匿潜逃,有关部门对该公司清产核资工作也无法进行。 2,新邦置业公司原股东的责任。该公司原有5位股东,其他4位股东在发现丁时杰挪用巨额公司资金的情况下,不仅不向公安部门报案,而且也未采取其他任何有效措施,以保证项目后续工作的顺利完成。他们选择退出公司,逃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使小区问题变得愈来愈严重,越来越复杂。 3,市房管局的责任。作为房屋预售资金监管部门,严重失职失责,监管缺失(原市房管局长张圣友接受省纪委调查就是最好的佐证)。这使得房屋预售资金被违规支取一空。 4,市法院的责任。在对该公司的101套房屋和部分地下车位采取保全措施时,不在显要位置张贴查封公告,未在查封房屋上贴封条,具有明显的程序上瑕疵,给了丁时杰违法出售查封房屋和车位以极大的方便,使其有机可乘。目前绝大部分查封都已被他私自出售。使得保全措施形同虚设,该公司所欠税款和贷款再一次没有了着落。 5,市公安局的责任。丁时杰的行为已经涉嫌挪用资金罪,逃避追缴欠税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合同诈骗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在对其刑事立案和网上通缉后,他仍然能出卖查封的房屋和车位。这说明了公安机关存在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消极抓捕的现象,从而让丁时杰仍能逍遥法外。 四,业主诉求 三年多来,虽经业主们反复多次维权,合理合法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表达诉求,但是对于解决我们的不动产证问题,仍然进展甚微,让人看不到希望。 我们认为,在中央领导高度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各级政府和领导应将执政为民,真心为民办难事、办好事的承诺落到实处。不能让合法的购房人长久承担违法违规者的行为后果,使我们能尽早拿到房屋不动产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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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8-27 22:05
按照合同要求,有赔偿条例的,可以申请仲裁赔偿。我们小区就仲裁成功了的。开发商人均赔偿三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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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8-28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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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8-28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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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8-3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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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8-30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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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8-31 11:32
尊敬的网友:
该项目于2014年主体工程完工封顶后取得预售资格,批准预售。我市未颁布有关预售资金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对当时的预售资金没有进行监管。如有疑问,请向我局市场监管科咨询,电话号码:7201411,7201477,其他问题请咨询相关部门。 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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