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楼#
发布于:2018-08-25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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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发布于:2018-08-25 11:22
呵呵,有道理。总言之一句话:用一大堆法律条款绕晕业主,然后请掏钱!
可是中国有多少业主是熟悉法律条文中那些明的暗的弯弯绕?大多是洗脚上田的农村人,也不可能为了买个房,然后去专门请个律师吧?再说,就算有人购房前,请个律师,面对格式合同,律师又能起到多大作用?最后的结果是,好吧!有请律师赞一个,同行碰到同行了!这话不好干。 开发商大喊一声:Ok,你牛!先生本楼盘的房子不卖你了,请移步。继续,下一个!过来签合同! 面对此种购房环境,大多数刚需的业主,还不得不签下城下之盟!后续问题,只能是抱着绕幸的心理:寄希望于开发商有点良心,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有点责任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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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发布于:2018-08-24 22:19
20年使用期满合同解除啊!如果你想继续使用就继续交钱啊,会有人来找你收钱的,如果没人找你就免费使用咯。你放心,会有人找你收钱的。开发商倒闭的话,即使破产清算,这些也是资产,会有人接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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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发布于:2018-08-24 21:49
http://bbs.changde.gov.cn/read-849248-6 101楼你可以参考一下,这是我看到过的最详尽、合理合法的解释。有些问题直接问官方,必要时可以打官司,记得不要找那些扯蛋的律师。维权先不要急,冷静点,黑暗中很多嗜血的眼睛都盯着你的,有些食腐者盘旋在论坛空间,你自己多留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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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发布于:2018-08-24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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