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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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谁为非法经营撑起保护伞 谁为市民安全来买单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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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非法经营撑起保护伞  谁为市民安全来买单

市安委 市交通局   市交警支队   市住建局 市质监局:
   瓶装液化气行业一直以来是市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非常重视和关注的行业,瓶装燃气的安全管理乃重中之重,气站经营不规范,配送工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素质参差不齐,大街小巷到处是黑网点,空瓶、重瓶、做饭、取暖混为一起,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2017年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展开了全市燃气行业三年规范整治行动,成立了“全市燃气规范整治行动办公室”。
    整治办带领全市各部门及相关燃气企业,全面行动,规范整治站场、门店。市直武陵区、鼎城区、德山区、柳叶湖四区的相关瓶装液化气企业在市、鼎城区燃气办的指导下,积极进行整改。取缔城区不合格门店和黑门店,按燃气标准重新布局选址设立新门店,并由专业评价机构安全评价,验收合格后颁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所有送气工由燃气企业重新布局,归纳到各新门店,统一培训考证上岗,集中配送,规范经营,杜绝超期瓶和不合格钢瓶充装,整个城区燃气行业氛围逐渐好转,安全要求基本得到保障。
     可是,市城区还有及个别无证送气工为了蝇头小利,将充满液化气的钢瓶非法储存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房屋内,非法使用三轮摩托车进行长距离运输,使用普通货车运输危险物品,以上种种违法行为都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责任谁来买单?
      据了解,鼎城区的双桥坪和鹿角坪两处液化气站更是唯利是图,毫无安全理念,将安全生产当成儿戏,勾结送气工利用夜晚为他们充装超期瓶和报废瓶,非法为不合格运输车辆和不合格网点提供气源,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和社会危害性,一旦出事,谁来买单?
      据了解,2017年12月14日晚,鼎城交警和红云派出所查获了桥南一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气车辆,是由鹿角坪气站勾结桥南送气工用普通箱式货车非法超载运输危险物品,非法充装了148只气瓶,其中不合格钢瓶110只,此事惊动鼎城安委,安委对相关部门下发了安全隐患交办函(2017年12月19日下发),且148只钢瓶现在仍封存于政府指定地点。至今,相关部门没有对该气站的违法行为作出任何处罚措施,如此重大的事件不了了之,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一个解释。
     2017年8月17日,市燃气办及公用事业局执法大队,在武陵区查获一辆双桥坪液化气站的车辆,跨区域为武陵区几家黑网点充装、运送液化气110瓶,且有相当一部分不合格钢瓶,相关部门仅罚款2万元,不符合相关条款。事后,该企业主扬言,有人替他摆平,花点钱不算事,请问是谁替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一旦出事,谁来买单?
     2018年4月17日,桥南杜同介一伙送气工凌晨三点左右外出非法充装液化气,凌晨4点左右杜同介在返回桥南途中在桃花源机场附近,三轮摩托车载着一满车液化气瓶撞上路边电杆,致使杜同介下肢撞断住院,此不幸中之大幸,试想,如当时稍有偏差,致使液化气钢瓶撞燃爆炸,那将是车毁人亡,路旁居民楼也要遭殃,20多只液化气相当于几百公斤炸药,一旦出事,谁来买单?
    2018年,6月29日,市燃气办、执法大队同德山燃气办、公安一道联合执法检查,查出了3名送气工家里大量的重瓶液化气,查处了非法储存重瓶120瓶,其中大多数为不合格钢瓶,现场触目惊心,严重威胁到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而非法提供气源的又是鹿角坪气站。迄今为止,有关部门并没有对该气站作出任何的处罚、教育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万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二)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本条规定,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遵章守纪,爱惜生命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而鹿角坪气站的所作所为,为一己私利,将安全置之脑后,实在可恨。以上种种违法行为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原因是个别领导出面说情,甘当保护伞,为不法分子和违法行为提供了生存的土壤,致使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请问谁来替老百姓的安全和社会和谐发展买单?
   请政府部门对以上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确保社会的安定、和谐发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附图:

图片:1.jpg

图片:2.jpg


 执法部门查获的过期和报废液化气重瓶

图片:3.jpg


                    违法运输的摩托三轮车

图片:01.jpg



          这样的车拖气瓶存在着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图片:5.jpg

 非法储存点

                 

图片:4.jpg


                            鼎城区安委下发的交办函

                                                                             







                                             




                                                                       





                                                       
                                         
                                                                       


                                 
                                                                             




[用气人于2018-08-21 10:47编辑了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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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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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9-05 08:44
关于燃气行业举报问题的处理情况回复


“用气人”网友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市安监局党组高度重视,为加快调查核实处理进度,8月28日专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举报反映的燃气行业安全整治有关问题;8月29日,市安委办邀请市监察委,召集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运管处、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燃气办、鼎城区安监局等单位,召开了燃气行业安全整治联合调查调度会,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您举报的有关问题逐一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针对您举报的“2017年12月14日鼎城交警和红云派出所查获的桥南一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气车辆,是由鹿角坪气站勾结桥南送气工用普通箱式货车非法超载运输危险物品,非法充装了148只气瓶,其中不合格钢瓶110只,148只钢瓶仍存于政府指定地点,相关部门没有对该气站的违法行为作出任何处罚措施。”问题。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    先期处理情况:一是对于涉案车辆和司机,2017年12月15日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已对湘J21C23货车司机宋进才(涉案人员)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二是对于148只气瓶,由于查获的148只气瓶无任何标识、标签,未能证实系鹿角坪石油液化气站充装,当时暂未做处理。2017年12月19日,鼎城区质监分局收到鼎城区安委办下达的《安全隐患交办函》后,立即成立检查小组对鹿角坪气站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因当事人均不承认充装了该批不合格气瓶,经鼎城区质监分局与鼎城区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调查后,亦未掌握实质性证据,故不具备立案处理条件,鼎城区质监分局因此未立案。为进一步规范燃气行业管理,此后,鼎城区质监分局进一步加大了对常德家旺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的两家气站(鹿角坪和双桥坪液化气站)的监管力度,截止8月30日,鼎城区共对鹿角坪液化石油气站进行了7次突击检查,对双桥坪液化石油气站进出了4次突击检查,其中2018年3月15日,鼎城区质监分局在对鹿角坪气站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有充装超期瓶行为,4只已充装气瓶超期未检,对此进行了立案处理,处罚没款2万元整。
2.此次联合调查的处理情况:对于涉案车辆,市运管处已向鼎城区运管处下发了交办通知,责令取消湘J21C23货车(涉案车辆)的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资质;对于148只气瓶的处理,由鼎城区质监局封存于中民燃气公司,经质监部门检测,其中合格瓶41只,超期未检68只,报废39只。
二、针对您举报反映的“2017年8月17日,市燃气办及公用事业局执法大队在武陵区查获一辆双桥坪液化气站的车辆,跨区域为武陵区几家黑网点充装,运送液化气瓶110只,有一部分不合格钢瓶,相关部门处罚2万元,不符合相关条款。”问题。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先期处理情况:该案当时已由常德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立案后移交给常德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处理,并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建议给予当事人处罚3万元的行政处罚。常德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受案后,已按程序处理结案,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项以及《常德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第八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给予常德家旺液体石油气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整。对于反映的几家黑网点已被取缔。
三、针对举报反映的“2018年4月17日,桥南杜同介一伙送气工凌晨三点左右外出非法充装液化气,凌晨四点左右杜同介在返回桥南途中在桃花源机场附近,其三轮摩托车载着一满车液化气瓶撞上路边电杆,致使杜同介下肢撞断住院。”问题。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属实。
此次联合调查的情况:经联合调查组向杜同介本人核实,杜同介系常德德和燃气公司送气工,私自外出进气过程中,发现本公司市场部工作人员在前方蹲守,因改抄近道时不慎撞击电线杆导致自己受伤骨折。
四、针对举报反映的“2018年6月29日,市燃气办执法大队同德山燃气办、公安一道联合执法检查,查出了3名送气工家里大量的重瓶液化气,查处了非法储存重瓶120瓶,其中大多数为不合格钢瓶,而非法提供气源的又是鹿角坪气站,迄今为止,有关部门并没有对该气站作出任何的处罚、教育措施。”问题。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先期处理情况:该案当时已由常德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立案,并于8月23日移交给常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理,目前,此案正按程序办理中。3名涉案送气工中2名人员郭精明、陈达运已被刑拘,另有1名在逃。涉案的120只钢瓶目前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执法大队封存在中民燃气公司。
2.此次联合调查的处理情况:常德市质监局对120只钢瓶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空瓶71只,实瓶49只;合格瓶23只,超期未检18只,报废8只,合格瓶内气体都在瓶内,不合格气瓶已经抽出。
鉴于该案件目前尚未结案,联合调查组已责成常德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抓紧办理,尽快结案。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常德市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
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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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8-28 10:05
“用气人”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对常德家旺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两家液化气充装站检查的情况通报


  市县两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液化石油气瓶安全高度重视,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安全监管历来都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工作重点。根据现场检查记录表明,市县两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2018年共对常德家旺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两家液化气充装站进行了10次现场安全检查,情况如下:
2018年1月15日,鼎城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鹿角坪石油液化气站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有违法情况。
2018年1月18日,鼎城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双桥坪液化气站进行检查,发现压力表超期未检等问题,现场下达了《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责令该气站进行整改。
2018年2月7日,鼎城质监局对鹿角坪石油液化气站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气站除充装记录不完整,现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整改。
2018年2月8日,市质监局特安科与鼎城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鹿角坪石油液化气站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2018年3月15日,鼎城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鹿角坪石油液化气站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气站充装的液化气瓶中有4只超期瓶,监察人员现场下达了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对该气站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2万元整。
2018年3月26日,鼎城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双桥坪液化气站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2018年5月16日,鼎城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鹿角坪石油液化气站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
2018年8月20日,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对鹿角坪石油液化气站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充装完成的气瓶十余只正在装车,在检查人员向充装站负责人出示证件时,外来购气的司机不听劝阻开车离开,检查人员现场约谈了该站负责人。
2018年8月22日,鼎城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鹿角坪石油液化气站进行了安全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2018年8月24日,鼎城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双桥坪液化气站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其中在8月20日市质监局接到举报后共进行了三次检查,均未发现有违法行业发生。针对市民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居民用气安全。


               常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8月27日
杨跃辉
七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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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06-04
3楼#
发布于:2018-08-24 13:37
家里有二瓶备用,怕停气停电。从安全的角度来说,爆的可能性为0.
徐方渔
四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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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86104
  • 最后登录2021-01-07
4楼#
发布于:2018-08-24 11:45
可能是“狗咬狗”引起的。
当然,整顿和规范燃气安全是件好事。
霸德蛮
五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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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483517
  • 最后登录2021-08-13
5楼#
发布于:2018-08-23 20:04
同行相欺?,这是打着安全的旗号要将双桥坪和鹿角坪两家气站整死的节奏。
西岭雪
论坛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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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9317
  • 最后登录2021-07-06
6楼#
发布于:2018-08-23 19:29
我是一个多年使用瓶装液化气的。用的百家的,给我送气的是一个老职工,每次都是他送的。我不选择没有资质的经销商和不放心的送气工。的确,这是一件大事,不出问题便罢,出了就不得了!楼主发帖很地道,安监部门也非常重视!我为他们点赞!去年,我搬家了,告别了使用二十多年的罐装液化气!
xiaoxiaom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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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253521
  • 最后登录2025-06-08
7楼#
发布于:2018-08-23 19:13
       看到这个回复(及公文),有“深度” -

描述:触屏版

图片:1535022766

触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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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1535022778

触屏版
[xiaoxiaomao于2018-08-23 19:52编辑了帖子]
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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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41528
  • 最后登录2023-12-20
8楼#
发布于:2018-08-23 17:27
安监局这次动作真迅速,点个赞。
线索移交了监察委,是要动真格的了。
我不是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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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464143
  • 最后登录2022-04-09
9楼#
发布于:2018-08-23 16:23
开车时遇到拖瓶装液化气的车子,无论是二轮还是三轮还是四轮,我一般都是躲着走的。。。怕把自己捎进去。。。
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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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313
  • 最后登录2024-03-04
10楼#
发布于:2018-08-23 15:52
“用气人”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我们对您举报的问题高度重视,因举报内容涉及多个部门,市安委办积极协调处理,8月22日以市安委办名义向市住建局下发了交办函,要求市住建局加强对举报问题的调查核实和处理,同时将您举报的线索移交了给市监察委,要求他们于8月31日前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给我办。目前,我们每天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和督促,待相关部门将处理结果回复后,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反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附件1:关于燃气行业举报问题的交办函
附件2:关于移交燃气行业有关问题举报线索的函
酸甜苦辣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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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484325
  • 最后登录2025-05-30
11楼#
发布于:2018-08-23 15:05
是该值得考虑了,安全重于泰山。
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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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340
  • 最后登录2019-10-24
12楼#
发布于:2018-08-23 15:05
网友:
你好!市质监局对此已受理,现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chenPA
一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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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24939
  • 最后登录2018-08-23
13楼#
发布于:2018-08-23 12:02
鹿角坪气站应该在政府、部门的监督下停业整顿,企业老板应向全市人民谢罪,痛改前非,洗心革面,重新学会做人做事,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向市区的优秀企业学习,一家老小不要误入企途,满脑子金钱观。过度的拜金,那将误误人误己,不是不报,时侯未到,那将是一条不归来,到时谁也保不了你。
qerx2015
一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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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24889
  • 最后登录2018-08-22
14楼#
发布于:2018-08-22 16:21
安全问题应一票否决,要坚决予以从重处罚,直至取缔。
实话绝对实说
四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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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40696
  • 最后登录2025-03-20
15楼#
发布于:2018-08-22 14:39
这样的瓶市里面还不是一样有。
谙安
一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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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24902
  • 最后登录2018-08-22
16楼#
发布于:2018-08-22 11:40
支持楼主正义发声,好不容易打造起来的瓶装燃气市场规范化局面,决不能因个别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扰乱!绝不能重走无序发展,乱象丛生老路!
问号110
论坛网神
论坛网神
  • UID313300
  • 最后登录2023-03-08
17楼#
发布于:2018-08-22 10:53
牛屄扯蛋:有关部门负责人莫要事后被追究渎职哦。回到原帖
进来看看法律大拿是怎么评论的。
牛屄扯蛋
禁止发言
禁止发言
  • UID308730
  • 最后登录2025-01-13
18楼#
发布于:2018-08-22 09:50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qerx2015
一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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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24889
  • 最后登录2018-08-22
19楼#
发布于:2018-08-22 08:41
应该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的危法行为,利欲熏心,置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不顾,应该予以取缔!
德伯
七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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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22201
  • 最后登录2024-09-03
20楼#
发布于:2018-08-21 22:18
不知道哪一天,砰砰几声巨响,送走几个,然后处分几个。临澧去年烟花厂爆炸“烟雾”刚刚散尽吧。
hj78521
五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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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18510
  • 最后登录2025-01-14
21楼#
发布于:2018-08-21 21:03
这是个关乎老百姓生命安全的大事,一定要解决好,向楼主致敬。
梦常德
一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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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24878
  • 最后登录2018-09-02
22楼#
发布于:2018-08-21 20:52
谁为非法经营撑起保护伞 谁为市民安全来买单
梦常德
一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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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24878
  • 最后登录2018-09-02
23楼#
发布于:2018-08-21 20:47
希望有关部门关注下,一旦出现问题不是小问题,无良企业的保护伞也该好好查查
霸德蛮
五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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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483517
  • 最后登录2021-08-13
24楼#
发布于:2018-08-21 18:07
以前都是这么过来的,从不健全到健全需要相关部门、生产企业共同努力,尤其是主管的安监局!
西门花落雪
七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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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484469
  • 最后登录2025-03-15
25楼#
发布于:2018-08-21 17:21
出事了就迟哒
忧虑的法师
五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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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473168
  • 最后登录2025-06-07
26楼#
发布于:2018-08-21 17:12
这个才是投诉的标准版本啊,如果部门不处理就是严重不作为,撒花支持楼主,严重关切此事件!
问号110
论坛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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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313300
  • 最后登录2023-03-08
27楼#
发布于:2018-08-21 17:05
本问号110表示“严重”关注中!
市安监局
部门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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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313
  • 最后登录2024-03-04
28楼#
发布于:2018-08-21 16:00
网友: 您好!
您反映情况我局已收悉,我们已安排尽快处理此事,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仗剑
七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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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22945
  • 最后登录2025-04-24
29楼#
发布于:2018-08-21 15:37
非得炸了才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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