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杜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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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办理公证,意识到身为普通公民的悲哀!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18-08-17 17:13扫一扫,手机看帖
我是温州人,08年经常德市政协招商引资,来到常德!定居在常德11年,我深深的爱着这座美丽的城市!
但是今天,我去公证处办理公证的遭遇,让我的心冷了一大截。
我和长辈都在常德,长辈来常德一有30余年,今天我们去常德市政务中心后面院子里的公证处去办理委托证明。委托在老家的家人办理产权过户(根据第一次过来时公证处办事员提的要求,把产权证及身份证明,都带过来了)。结果,遭遇到不可思议的事情。公证处要验证产权的真伪,又要验证我长辈夫妇是否是婚姻关系!
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我和公证处的一位副主任争论了半天,他就拿一份文件来堵塞我。
我想不通这么几个事情:
1,我办理委托书,全权委托身在老家的父亲帮我办事,办理的事情就是我在常德的这位长辈将他在老家的房子过户给我(这房子实际上是我父亲的,现在只是还给我)!
而公证处的答复是,必须验证产权的事实存在!
我滴个天老爷,如果产权不存在,那么,温州的房产局会不会让我们过户!如果你公证处要对这个事较真,那还要房管局干什么!!!
2,我问他们,有没有折中的办法?他们的答复是要出四百元额外的费用作为他们的调查费用!
我说我可以叫老家的亲戚把这个产权证明开出来。
他们又提出,还要证明我长辈夫妇是否婚姻存在!这是对我长辈两口子的侮辱!两个人加起来快120岁了,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都带过来了,还要怀疑他们的婚姻真实性!
3,我又问他们,如果按你们的要求,我把钱交了,要多久能把公证办下来?
他们的回答是他们也没把握!
我真的又愤怒又悲哀!
争辩了将近40分钟,为了办理一个公证书,证明我长辈是真实委托我父亲办理事情,竟然都有这么多名堂可讲!作为一个合法的中国公民,我竟然连这么点权利都无法享受!我连一份合理的公证都办不了!
我想问一声,公证处存在的目的是什么!!??为了刁难我们吗!!
公证处的人告诉我,这种规矩从07年就开始了!那么为什么我两年前,也是同一个事情,我长辈委托我父亲帮他办理产权证,那时候就可以委托!
这么点小事,这么点权利都享受不了!悲哀!身为中国公民真的悲哀!
那些手里有一点点权力的人,可以把我们为难到抓狂!恨不得掐死他们!
我手持产权证,他们让我证明产权是否真实!我长辈两口呆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场,他们让我们证明婚姻真实存在!还说他们要安排人去温州核实事情的真实性!难道公证处的人都这么闲吗?如果我是黑龙江的新疆的,你们是不是也要去新疆黑龙江核实呢?如果产权证证明不了产权的存在、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不能证明身份的存在,那要这些证有何用!!这不禁让我想起了网上流传的一个笑话:我要证明我爹是我爹!哈哈哈哈,滑天下之大稽!
口口声声说为人民服务,保障人民的权益!这是为人民服务的做法?这是在保障人民的权益!原本一份公证就可以解决的事情,非要我们三个人从常德回温州一趟去处理这个事!这不是劳民伤财吗!如此刁难百姓,如
此的为人民服务,我受不起!
我当着公证处副主任的面打电话去温州那边的公证处询问是不是也要这样子做?他们的回答是,这不是讲笑话吗?刁难也要拿个合理的借口!!!
恭喜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公证处把你们的事给做了!
我办理公证委托,我还要证明我是我!
请问一下,我该如何证明我是我自己!!!
常德市公证处的做法,真的让我大开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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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08-17 17:13:52 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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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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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8-22 09:17
那四百块钱是关键.
15962627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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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8-21 12:34
哈哈 ,证明下 你爸是你爸。   做亲自鉴定,不 亲子鉴定可以作假    呵呵了  请问什么证明 不可以作假?
忧虑的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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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8-20 20:59
热土:民诉法解释,后面补了一句的。我说了可以审查产生婚姻关系的事实真假,但不能要求当事人证明婚姻状态,这个强人所难。再者,公证也就是证据效力高些,又没有确定力和执行力,有证据证明与客观事实不符的公证,法院不会认可。回到原帖
谢谢你的解释
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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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8-20 19:33
忧虑的法师:也就是说公证处按你说的看到结婚证后就出具公证,然后受害人起诉公证处,公证处也不用负责?但实际貌似不是这样。。。。回到原帖
民诉法解释,后面补了一句的。我说了可以审查产生婚姻关系的事实真假,但不能要求当事人证明婚姻状态,这个强人所难。再者,公证也就是证据效力高些,又没有确定力和执行力,有证据证明与客观事实不符的公证,法院不会认可。
行者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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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8-20 17:56
市司法局: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
        感谢您对我处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因您未留下电话号码无法与您联系,经询问经办工作人员及调阅办公室监控录像,现就您文中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我国《公证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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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必须对委托人是否为本人等内容进行实质审查,请问你们有什么办法证明拿着张三身份证(此证在有效期内,没有指纹、虹膜、DNA信息)的人是不是张三?
忧虑的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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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8-20 17:21
李杜隆:唉……还说这些有意义吗?强词夺理真的好玩吗?做人就不能厚道点?真当有关部门都是黑宝吗?回到原帖
这不是强词夺理,这就是事实,也是存在的问题啊!我和你厚道,诈骗犯会和我厚道?就是有关部门不是核保,才会要求那么多证明啊!
李杜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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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18-08-20
7楼#
发布于:2018-08-20 15:48
市司法局: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
        感谢您对我处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因您未留下电话号码无法与您联系,经询问经办工作人员及调阅办公室监控录像,现就您文中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我国《公证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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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我把文件认真的看了一遍,公证处办事人员及那位副主任果然厉害,文件从头到尾没有涉及到实地核查的要求,需要的交叉问询、一次性告知原则、如对真实身份有疑问的,可到公安机关问询!而你们公证处典型的拿着鸡毛当令箭!没有二话的要我们出费用让他们派人去温州实地核实。我们出费用让他们去实地核查,先不说这个出费用是安的什么心思,光这种办事能力,能够胜任这个位置吗?我不求你们能够真心实意的为人民服务、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起码不能坑公民吧!
李杜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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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8-20 15:42
市司法局: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
        感谢您对我处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因您未留下电话号码无法与您联系,经询问经办工作人员及调阅办公室监控录像,现就您文中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我国《公证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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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我这次是投诉公证处办事不合理,如果还是由你们公证处来处理这个事,我认为更加不合理。规矩是你们定的,我当天跟你们那位副主任论理的时候,他反复用一句话搪塞我:文件这样规定,我也没办法。
是的,你们拿一份文件来搪塞我,我嘴巴说干了,也说不过你们官字两个口。
李杜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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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08-20 15:30
市司法局: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
        感谢您对我处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因您未留下电话号码无法与您联系,经询问经办工作人员及调阅办公室监控录像,现就您文中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我国《公证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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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贵单位公证7室,咨询办理委托,贵处工作人员回答我的第一句话就是:“你这个委托的费用比较高!我们要派人去你们产权所在地实地核查!所有费用由你们出。”贵单位确定针对每份公证都要派人去实地核查?
另外,贵单位觉得我们的所有证件有伪造的可能性。
针对这点,我觉得我们可以去公安部门鉴定,常德也有公安局!为什么非要我花这么多额外的费用请你们去实地核查?你们不会认为公安部门也无法鉴定证件的真伪和婚姻的真实情况?
如果我愿意通过公安部门鉴定,你们都不愿意,非要我出钱让你们派人去浙江温州实地核实,先不讨论你们会不会派人去(有没有这么多工作人员可以被指派到全国各地进行核实),我认为你们让公民多花冤枉钱的行为是行政不作为!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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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08-20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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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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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8-08-20 15:07
尊敬的李先生:
        您好。
        感谢您对我处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因您未留下电话号码无法与您联系,经询问经办工作人员及调阅办公室监控录像,现就您文中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我国《公证法》第二条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公证机构在审查中,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因此公证机构并非仅仅对文件上的签名是否为本人所签进行形式审查,而需对所申办的公证事项是否真实、合法进行实质审查。
        二、因您申办公证所涉及的不动产位于浙江省乐清市、委托人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地均为浙江省乐清市,限于当前正在推进的各部门间信息互联工作仍未完成、无法通过网络即时核实的现实情况,当时向您解释的核实时间较长、向对方部门核实可能无法及时获得回复的情况确实客观存在。
        三、您所申办的公证事项为处分不动产的委托公证,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部于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下发的《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规定,公证处必须对委托人是否为本人、委托是否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委托人所处分财产是否涉及共有、如涉及夫妻共有共有人是否同意、所提交不动产权利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所涉及不动产是否存在权利瑕疵等内容进行实质审查,目前我处综合运用交叉询问、二代身份证验证机具验证、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婚姻登记部门核实等方式进行审查。
        近几年来,部分不法分子伪造公证书、使用虚假信息骗取公证书的情况时有发生,部分当事人基于对公证书的信任参与交易而遭受了巨额经济损失,如此前上海市有市民基于一份伪造的公证书,认为受托人获得了产权人授权,而向受托人支付了二十万元购房定金而遭受巨额损失,类似案例全国范围内多有发生。我处在办证过程中亦多次遇到真证假人、真人假证、假配偶、假产权证等多种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部通知规定,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尽到更高标准的审查注意义务,我处根据法律法规及办证规则对所申办公证事项进行实质审查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并非是故意刁难当事人,请您予以理解、支持。
        四、如您有任何疑问之处,均可与我处联系,我处将及时与您沟通,我处电话:0736-7760030。

        附:《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


                                 常德市德城公证处
                                    2018年8月20日
hj78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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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8-08-20 14:47
热土:是的,楼主就是要证明这个委托是真实的,公证一下。然后福建那边该审查还是得审查。
就跟江2将来请我们吃了2钵土鸡,拉起公证处这个专门机关做个证明怕我们不认账就是一样的,至于吃了土鸡是不是就能脱糊,那也不是公证处说了算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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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想不到热土也有幽默感,不错,为你点赞。
忧虑的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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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04-21
13楼#
发布于:2018-08-20 14:08
热土:所以说,没有离婚证就有婚姻关系了?你所称的婚姻关系存续,还是以结婚证为准,也就是产生的事实来证明关系。这就是为什么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就是因为法律关系状态这个东西...回到原帖
另外我看到的民事诉讼法和你看的不是一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忧虑的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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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473168
  • 最后登录2025-04-21
14楼#
发布于:2018-08-20 14:04
热土:所以说,没有离婚证就有婚姻关系了?你所称的婚姻关系存续,还是以结婚证为准,也就是产生的事实来证明关系。这就是为什么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就是因为法律关系状态这个东西...回到原帖
也就是说公证处按你说的看到结婚证后就出具公证,然后受害人起诉公证处,公证处也不用负责?但实际貌似不是这样。。。。
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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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3-12-20
15楼#
发布于:2018-08-20 13:34
热土:所以说,没有离婚证就有婚姻关系了?你所称的婚姻关系存续,还是以结婚证为准,也就是产生的事实来证明关系。这就是为什么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就是因为法律关系状态这个东西...回到原帖
民诉法解释
李杜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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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24785
  • 最后登录2018-08-20
16楼#
发布于:2018-08-20 12:02
我只是想办理一个委托,有这么复杂吗?
李杜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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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24785
  • 最后登录2018-08-20
17楼#
发布于:2018-08-20 11:59
二月春风:你这个补充的对,按现在的规定,叔侄之间房产应该是无法直接过户的,可能要走赠予或买卖合同的方式,但这都涉及额外交纳契税的问题,费用也不少啊!
但这应该都不是拒绝公正的理由,楼主只是办理“委托公正”,至于以后房子过不过得了户,那就是另一码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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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啊,过不过的了户是我的事。我现在只是办理委托啊
李杜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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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18-08-20
18楼#
发布于:2018-08-20 11:57
weilong265:我觉得这个事,你还得先冷静下。也许你把公证办了还是无法过户。这个事应该有两步,你这个事如果没签买卖合同,那么就应该是要走赠与,签赠与协议,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的手续,然后办理房产赠与的公证。然后第二步才是办理相关产权证,这时才需要一个你长辈委托...回到原帖
可能是我在前面没描述清楚,我到公证处仅仅是办理一个委托,并不是办理过户,况且,公证处也没有这个权力办理过户。
另外,我们走的是买卖程序,在房管局的买卖手续已经办完,只需要最终过户了。现在的事情就是我们买卖双方走不开,才委托老家的代表去办理。
李杜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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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8-08-20 11:50
忧虑的法师:可以证明了么?没有离婚证就证明一直保持婚姻关系。我都说离婚后拿着结婚证去办理财产过户或转移财产。结婚证是真的,也能查到,离婚证呢要不要核实?基层工作多了什么人都见过。回到原帖
唉……还说这些有意义吗?强词夺理真的好玩吗?做人就不能厚道点?真当有关部门都是黑宝吗?
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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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41528
  • 最后登录2023-12-20
20楼#
发布于:2018-08-20 11:11
二月春风:你这个补充的对,按现在的规定,叔侄之间房产应该是无法直接过户的,可能要走赠予或买卖合同的方式,但这都涉及额外交纳契税的问题,费用也不少啊!
但这应该都不是拒绝公正的理由,楼主只是办理“委托公正”,至于以后房子过不过得了户,那就是另一码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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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楼主就是要证明这个委托是真实的,公证一下。然后福建那边该审查还是得审查。
就跟江2将来请我们吃了2钵土鸡,拉起公证处这个专门机关做个证明怕我们不认账就是一样的,至于吃了土鸡是不是就能脱糊,那也不是公证处说了算啵。
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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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41528
  • 最后登录2023-12-20
21楼#
发布于:2018-08-20 11:06
所以说,没有离婚证就有婚姻关系了?你所称的婚姻关系存续,还是以结婚证为准,也就是产生的事实来证明关系。这就是为什么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就是因为法律关系状态这个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当事人是没有办法举证的,所以只要证明关系产生了即可,如果有人认为关系不存在,那就提交关系消灭或变更的事实证据即可,也就是91条第二款的规定。自己好好想一想吧。
所以,公证处要审查,也只能审查结婚证真实性,也就是确认是否产生了法律关系的事实,至于要证明结婚之后是不是婚姻状态,这个属于讲了外行话了。
清流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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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24228
  • 最后登录2022-06-16
22楼#
发布于:2018-08-20 11:01
忧虑的法师:我认识你?我不认识你,我为什么不能怀疑?还是一个托,托你什么?就你这态度我充分怀疑你欺骗老人家过户房产就是为了独占房产恶人先告状,这种事见得多了!谁知道那个房产别人有没有所有权,谁知道那你有几个兄弟姊妹,房子几人分?谁知道你父母是不是被你欺...回到原帖
赞同,求稳。
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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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22945
  • 最后登录2025-04-16
23楼#
发布于:2018-08-20 10:47
常德新居民:这个真相了,支持楼主回到原帖
真他妈黑啊~~~
二月春风
六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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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442319
  • 最后登录2018-11-19
24楼#
发布于:2018-08-20 10:14
weilong265:我觉得这个事,你还得先冷静下。也许你把公证办了还是无法过户。这个事应该有两步,你这个事如果没签买卖合同,那么就应该是要走赠与,签赠与协议,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的手续,然后办理房产赠与的公证。然后第二步才是办理相关产权证,这时才需要一个你长辈委托...回到原帖
你这个补充的对,按现在的规定,叔侄之间房产应该是无法直接过户的,可能要走赠予或买卖合同的方式,但这都涉及额外交纳契税的问题,费用也不少啊!
但这应该都不是拒绝公正的理由,楼主只是办理“委托公正”,至于以后房子过不过得了户,那就是另一码事了。
weilong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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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3-06-29
25楼#
发布于:2018-08-20 09:47
我觉得这个事,你还得先冷静下。也许你把公证办了还是无法过户。这个事应该有两步,你这个事如果没签买卖合同,那么就应该是要走赠与,签赠与协议,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的手续,然后办理房产赠与的公证。然后第二步才是办理相关产权证,这时才需要一个你长辈委托你父亲签署相关文件的公证。而不是你双方带着产权证到窗口直接就能办的。
忧虑的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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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5-04-21
26楼#
发布于:2018-08-20 09:00
热土:存在法律关系只需证明法律关系产生的事实,状态如何证明?法律不强人所难。比如婚姻关系,只有结婚证证明产生了婚姻关系,要证明一直保持婚姻关系你证明一个看看??回到原帖
可以证明了么?没有离婚证就证明一直保持婚姻关系。我都说离婚后拿着结婚证去办理财产过户或转移财产。结婚证是真的,也能查到,离婚证呢要不要核实?基层工作多了什么人都见过。
忧虑的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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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473168
  • 最后登录2025-04-21
27楼#
发布于:2018-08-20 08:58
热土:存在法律关系只需证明法律关系产生的事实,状态如何证明?法律不强人所难。比如婚姻关系,只有结婚证证明产生了婚姻关系,要证明一直保持婚姻关系你证明一个看看??回到原帖
没有离婚证。
李杜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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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18-08-20
28楼#
发布于:2018-08-20 08:40
一江春水一江绿:道理很簡單:就算樓主委托他爹過戶臺灣的公證都可以開,他爹過不過得了,自有相關部門審核。回到原帖
您是明白人!也许,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只是有些人故意刁难,有些人假装不明白来煽风点火。无奈。
李杜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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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18-08-20
29楼#
发布于:2018-08-20 08:38
121057827:我看不明白 你是在指谁  这句话  是骂我还是骂哪个?回到原帖
特指那位忧虑的法师,吃饱了撑着,在那里主持正义。其实狗屁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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