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丹洲乡楠木村外滩的祖贵砂石场在国家环保要求下,要求限期拆除设备建筑物及堆积的砂卵石。但砂石场在清理过程中放着堆积的砂卵不及时清理拖走,设备不及时进行拆除,而是将原有的地基往下挖并运走,而且是24小时不间断的抢挖,这是对村集体财产的侵占。 因为双方在当初签定的合同中明确的说明,乙方(祖贵建材厂)在承租土地上的临时建筑及附着物归甲方所有,其它可拆卸,拆除的设备,设施由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60日内自行拆除完毕并将租赁标的物交给甲方。
双方合同清楚无异议, 现在因为环保要求他们拆除,但这个过程中乙方严重侵害了村集体的利益。 不仅是挖走了地基层,而且将在今后造成河滩地的防汛隐患。 望相关部门能制止这种行为!!保护集体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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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8-14 10:32
他挖地基干嘛,吃饱了啊,是不是环保要求硬化水泥地也得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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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8-17 14:36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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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8-21 16:54
我局收到投诉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水政大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调查,居民所反映的砂石厂系祖贵碎石场。目前该碎石场正在关闭清场,在清场过程中,挖动了原有所铺的卵石,我局于2018年8月13日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见附件),并要求其按技术要求对沅水外洲予以恢复。 常德市武陵区水利局 2018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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