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职业技术学院于2018年7月下发文件“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公有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文件中第十七条租金第一款“从2018年12月1日起,按常德市发改委《关于教育产业园公租房租金及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常发改价服【2016】45号)调整租金标准”不合规。
常德市发改委《关于教育产业园公租房租金及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常发改价服【2016】45号文件是2016年批复给“常德市天润土地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的文件,针对的是该公司在市城区高泗路和常丹路交汇处西北角开发的教育产业园公租房,并非高职院内的公有周转房。高职院张冠李戴,欺上瞒下,引用两年前批复给其他单位的旧文件企图蒙混过关,简直目无法纪。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企图在没有请示市党委市政府、市发改委等上级领导部门的情况下,学院在没有召开职代会通过的情况下准备使用行政强制手段达到领导个人意图,是严重违纪违规的。 周转房整顿是可以的,但必须有合法合规的程序,通过职代会同意。任何目无法纪的一言堂肯定不能得民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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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8-16 17:11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我委受理,目前正在处理中,回复将尽快上网告知。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2018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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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8-24 08:10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公有周转房租金问题,我委已收悉,现按政策回复如下: 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常德市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价格主管部门仅对由政府出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的廉租房和公租房的租金进行审批。经调查了解,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公有周转房是指该校内未出售、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学校所有,用于提供给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短期承租居住的过渡性住房。因此,该校自建周转住房的租金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应由常德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制定租金标准,并负责周转房的调配、租赁和管理。 我委“常发改价服[2016]45号”文件,仅限于规定教育产业园公租房小区的租金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能作为其他租赁住房的收费依据。对于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公有周转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一条、第十七条中涉及“常发改价服[2016]45号”文件的表述,我委已责令常德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整改,并向教职工租户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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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9-08-08 06:45
楼主是在高职院上班吗?请问高职院辅导员老师工资待遇怎么样?本人有意向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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