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楼#
发布于:2018-08-08 22:29
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中的: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同问交警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是否已出新版,对于“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有了新的行政解释。 现在开车的人越来越多,司机犯错违规很可怕,但犯错了还不知道错在哪里,这就更可怕,势必增加交警同志们的工作量和道路风险。对于这类有争议,让人迷糊的典型案例,还请交警同志或专业人士在论坛上普普法,让交通更顺畅更规范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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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发布于:2018-08-08 22:24
你要维护汉寿交警我不反对,圆形和箭头区别不是一点点,我刚刚被扣分,罚钱,还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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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发布于:2018-08-08 21:46
楼主翻拍电脑图不清晰,建议实地拍。 我记得很清楚,辰阳南路路头的右边绝对是箭头灯控制,我挨过罚我长了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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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发布于:2018-08-0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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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发布于:2018-08-08 19:59
是我,我也会右转.
一般不可以右转的地方, 都设置的有禁止右转的红灯,和提示标语!这样子有点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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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发布于:2018-08-08 19:17
从此图可看出:
“红灯时,右转”没有禁令标志。但 - 此处只有两条车道,而且两个红绿信号灯设置位置对着相应车道(而且,楼主汽车所在车道,前行只能“右转”)。故,显然交警部门这么设置明显存在误导(司机们可能不知道前面没路、不能直行)! 因此,楼主可以申诉 - 汉寿交警大队不受理直接到市交警支队法制科! 最后,共~产~党~人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 - 汉寿交警大队应将此车道上的红绿灯设置成“ → ”红绿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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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发布于:2018-08-08 18:46
看来确实是交警胡来。
最让人愤怒的是即使这个错误纠正了,也没什么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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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发布于:2018-08-08 18:28
此处无直行车道,但有左转、右转车道;有两个红灯,一个红灯控制左转,那另一个红灯难道矗起好玩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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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楼#
发布于:2018-08-08 17:58
很清楚,不是剪头标识,是圆形红灯标识,按规则就应该可以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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