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闹闹
六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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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469888
  • 最后登录2024-08-12
30楼#
发布于:2018-08-03 12:04
必须死刑!太可恶了
闹闹闹
六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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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469888
  • 最后登录2024-08-12
31楼#
发布于:2018-08-03 12:05
远离垃圾人..
01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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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441608
  • 最后登录2025-05-22
32楼#
发布于:2018-08-03 12:45
市公安局请快严查!!
F___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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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20194
  • 最后登录2018-11-29
33楼#
发布于:2018-08-03 14:48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hitdy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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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22873
  • 最后登录2020-06-04
34楼#
发布于:2018-08-03 16:42
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即使自首也不能轻判
专治喷子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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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14731
  • 最后登录2021-09-02
35楼#
发布于:2018-08-05 20:36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挪威舒服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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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04351
  • 最后登录2019-11-08
36楼#
发布于:2018-08-06 11:58
请严打黑社会外加杀人偿命,也请以后这类案件不要用据说,太浮夸大部分不可信,只需要就事论事就好欲加之罪还是少用
kstgsb001
二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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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439848
  • 最后登录2019-03-14
37楼#
发布于:2018-08-07 11:50
争吵过程之中,聂*多次声称李浩系其男朋友,看不懂了?别人都说是自己男朋友了不让她跟着走,酒喝多了逞能?
清流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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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24228
  • 最后登录2022-06-16
38楼#
发布于:2018-08-07 16:25
谁知我心:对被害人及其家属表示同情,但在这里发这个是什么意思呢?想要政府用行政力量干涉法院审判?还是搞搞舆论绑架?回到原帖
楼主陈述中有一点,杀人的曾经犯过事,被人用钱摆平。
所以,发在这里,估计是希望大众能对这个案件保持关注,不至于让犯人找漏洞跑掉。
215717993
一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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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12606
  • 最后登录2019-09-17
39楼#
发布于:2018-08-07 18:41
霸路君:自首了?那还怎么死?坐牢坐个20年、出来废人一个,不比死还难受吗?回到原帖
有关系有钱摆平不用坐那么久你不知道吗
吴娥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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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24124
  • 最后登录2018-08-28
40楼#
发布于:2018-08-07 18:48
清流十方:楼主陈述中有一点,杀人的曾经犯过事,被人用钱摆平。
所以,发在这里,估计是希望大众能对这个案件保持关注,不至于让犯人找漏洞跑掉。
回到原帖
是的,我们是希望大众能够持续关注案件,还死者一个公道
月动莲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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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登录2023-11-16
41楼#
发布于:2018-08-07 21:56
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即使自首也不能轻判
登登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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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24436
  • 最后登录2018-08-08
42楼#
发布于:2018-08-08 00:18
杀人偿命 希望能让凶手得到他该有的惩罚 这种人不判死刑 出来后又开始危害社会 太恐怖了
热心市民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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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24443
  • 最后登录2018-08-08
43楼#
发布于:2018-08-08 09:57
为什么这么久的事情了,到现在都还没有一个官方回应? 恳请人民警察能为人民排忧解难,这种故意杀人的罪犯,不能处以死刑,如何让人民群众得到安全感。十多刀,凶手还隔断死者脖子,这是多大的心理扭曲? 不处于死刑难道还想教育感化?
热心市民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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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24443
  • 最后登录2018-08-08
44楼#
发布于:2018-08-08 10:04
故意杀人穷凶极恶,这种人不将其绳之以法,难道还想要教育感化?
中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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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24450
  • 最后登录2018-08-09
45楼#
发布于:2018-08-08 13:03
吴娥娥:严惩凶手,还死者公道,还社会安宁,彰显国法的威严。回到原帖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自古以来,天经地义。
中国力量
一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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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24450
  • 最后登录2018-08-09
46楼#
发布于:2018-08-09 09:08
自古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动不动就杀人,对于法制社会来讲,还有王法吗?
中国力量
一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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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524450
  • 最后登录2018-08-09
47楼#
发布于:2018-08-09 09:11
杀人偿命,依法严惩
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
部门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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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D2503
  • 最后登录2025-05-30
48楼#
发布于:2018-08-09 18:16
网友您好!
        您在常德市民留言上的发帖武陵公安分局已经获悉,现我局就7月11日零时许,李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作出回复。
         当日零时40分许,我局处警防控二大队接指挥中心转警称:在武陵区人民路某酒店前发生凶杀案。接警后,我局处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男子倒在血泊中,民警随即将男子送到市第四人民医院抢救,经诊断,该男子颈部、左右胸部均被不同程度刺伤,无颈动脉活动、无呼吸,已无生命体征。
         与此同时,处警民警向分局指挥中心、分局刑侦大队报告警情,并在现场开展调查询问工作。经核实,死者吴某国,男,25岁,武陵区人,凶手系吴某国女朋友郭某的朋友聂某茸(女)的男朋友李某。李某在致人死亡后当即逃跑。
        武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武陵公安分局局长陈有万同志在接到分局指挥中心报告后,当即指示刑侦大队和府坪派出所立即派出警力迅速抓捕嫌疑人,以最快的速度侦破此案。
        当日凌晨1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其朋友的陪同下主动来到府坪派出所投案自首。值班民警立即将李某及其朋友带至执法办案区进行审查。审查中,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于2018年7月11日零时许在人民路某酒店前因纠纷发生争执继而用跳刀刺伤他人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实。
       目前,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我局对案件的侦查和证据的核实工作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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