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望城原新厦水泥厂烟囱排黑烟,影响到周边同欢水库的饮水安全,望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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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7-27 17:17
帖内置顶 – 临澧县县长热线 – 2018-07-27 17:17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收到您反映关于湖南新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投诉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湖南新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临澧县经济开发区,该公司拆除原水泥生产线后,利用原厂房新建设计年产量20000吨普通高强度石膏粉深加工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712102400L,法定代表人夏国华,2011年10月获得环评审批(常环建[2011]133号),2014年9月取得了环保验收(常监验字[2014]146号)。 2017年9月该公司将场地分别承包给郭平、江茂林、颜言三人各自经营。 郭平,承包期间为2017年10月18日—2020年10月18日止。主要承包石膏深加工生产线,2017年10月由郭平将湖南新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常德同欢建材有限公司,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24MA4M76GD79,法定代表人:郭平, 2018年7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部分冷却水有跑冒滴漏现象、厂区地面积灰较多,部分原材料露天堆放,厂区雨污分流不彻底。 江茂林,承包期间为2017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止,临澧县新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建筑用粉磨沙浆,2018年7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现有两台布袋除尘器,此外没有其它污染治理设施,厂区灰尘较多,部分原材料露天堆放,厂区雨污分流不彻底,现场不能提供环评审批手续; 颜言,承包期间为2018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止,主要经营混凝土搅拌生产线,2018年7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生产,有300立方三级沉淀池一套,厂区雨污分流不彻底,部分原材料露天堆放,现场检查时不能出具环评审批手续及验收文件。 针对以上问题: 我局立即责令常德同欢建材有限公司停产整改,待整改完毕后向环保部门申请恢复生产; 对临澧县新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临环责改[2018]118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停止建设; 对颜言的混凝土搅拌生产线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临环责改[2018]117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停止建设。 要求企业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确保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稳定达标排放。 在后续日常监管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对企业的不定期检查、并对排放口进行不定时监督性监测,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临澧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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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7-23 17:55
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具体情况待调查清楚后予以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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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7-27 17:17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收到您反映关于湖南新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投诉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湖南新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临澧县经济开发区,该公司拆除原水泥生产线后,利用原厂房新建设计年产量20000吨普通高强度石膏粉深加工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712102400L,法定代表人夏国华,2011年10月获得环评审批(常环建[2011]133号),2014年9月取得了环保验收(常监验字[2014]146号)。 2017年9月该公司将场地分别承包给郭平、江茂林、颜言三人各自经营。 郭平,承包期间为2017年10月18日—2020年10月18日止。主要承包石膏深加工生产线,2017年10月由郭平将湖南新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常德同欢建材有限公司,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24MA4M76GD79,法定代表人:郭平, 2018年7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部分冷却水有跑冒滴漏现象、厂区地面积灰较多,部分原材料露天堆放,厂区雨污分流不彻底。 江茂林,承包期间为2017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止,临澧县新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建筑用粉磨沙浆,2018年7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现有两台布袋除尘器,此外没有其它污染治理设施,厂区灰尘较多,部分原材料露天堆放,厂区雨污分流不彻底,现场不能提供环评审批手续; 颜言,承包期间为2018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止,主要经营混凝土搅拌生产线,2018年7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生产,有300立方三级沉淀池一套,厂区雨污分流不彻底,部分原材料露天堆放,现场检查时不能出具环评审批手续及验收文件。 针对以上问题: 我局立即责令常德同欢建材有限公司停产整改,待整改完毕后向环保部门申请恢复生产; 对临澧县新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临环责改[2018]118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停止建设; 对颜言的混凝土搅拌生产线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临环责改[2018]117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停止建设。 要求企业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确保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稳定达标排放。 在后续日常监管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对企业的不定期检查、并对排放口进行不定时监督性监测,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临澧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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