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鼎城区的拆迁标准是否与中央政策不符?就目前现在2018年已经过去多半年了,还在用2015年的拆迁的基础标准来逼迫老百姓被征收,低于市场价格强卖百姓的居住房,而且所谓的某些乡村干部,明知道拆迁标准补偿比较低,给得钱还不够重建的钱,嘴里说得太多的就是:“政府就是这个标准,你们搞不赢GC党的!” ,这个话说出来不觉有损我们党的形象吗! 我是一个长年游走在部分一线城市的奋斗青年,有幸认识不少各省份地方的人,见过或是听过不少有些地方拆迁补偿办法,但我自己的家乡确让我有些心寒,常德的文明只是面子工程 做给外面的人看? 我相信绝大多数农村人辛苦奋斗用一辈子心血搭建的房子,只是为了家人能住得舒服,见证时代在进步,努力拼搏生活会越来越好。当然也不排除投机分子,利用拆迁达到“暴发户”的目的,但真正没“实力背景”的老百姓,我相信也很难达到其目的,毕竟ZF的钱也不是那么轻易就能获取的,有“实力背景”的人 就不说了 大家都懂,不然也不会有“国家不再养闲人”的总体目标出现。 谁都不想去挑战ZF,只是希望常德ZF能真正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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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7-23 08:30
帖内置顶 – 鼎城区区长热线 – 2018-07-23 08:30
useryc:
你好,首先感谢发帖者对我区征地拆迁的关注和监督。 网文中所提到的拆迁在我区包括农村集体土地的征地拆迁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两种不同性质的拆迁标准,现就农村集体土地的征地拆迁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拆迁补偿标准调整问题 对集体土地的征地拆迁标准,有严格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2000年3月31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具体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依法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网文中提到的2015年标准,是指常德市人民政府2015年1月1日颁发的《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常政发[2015]2号)。该文件经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目前常德市行政区划内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均执行该文件规定的标准,县、区级人民政府无权调整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二、关于拆迁安置问题 目前,我区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分两个区域采取不同的安置方式。城市规划区范围实行货币安置、商品房奖励安置和限价商品房安置;城市规划区外范围实行重建基地建房安置。这几种安置方式的基本原则就是对老百姓被拆迁的房屋实行重置成本补偿。譬如限价商品房安置,就是政府限价供地,建好商品房,被拆迁户按常政发[2015]2号规定的补偿标准购房入住。目前拆迁户购房价格是多楼层户型均价为3700元/㎡,高楼层(电梯房)户型均价为3915元/㎡,此房价也就是拆迁老百姓的房屋时补偿的价格,要比当地市场的商品房要低2000元/㎡以上。 欢迎发帖者继续对我区征地拆迁的关注和监督。 鼎城区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 鼎城区国土局征地拆迁管理处 2018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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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7-17 23:37
狠狠的钉住,不扯,熬段时间等新拆迁补偿标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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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7-18 07:56
提高了他喝西北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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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07-18 08:19
y523265988:狠狠的钉住,不扯,熬段时间等新拆迁补偿标准下来!回到原帖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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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07-18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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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8-07-18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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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8-07-18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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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8-07-18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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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8-07-18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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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8-07-18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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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8-07-18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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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18-07-18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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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18-07-18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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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18-07-18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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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18-07-18 22:12
注册这个账号太不容易:谁告诉你有言论自由的?这么任性回到原帖这个可以说的 如果不可以 那文化宫的 青天白日徽请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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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18-07-19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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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18-07-20 10:12
useryc: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相关部门正在处理,待处理完毕后再将处理结果回复给你。 鼎城区区长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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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18-07-20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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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布于:2018-07-23 08:30
useryc:
你好,首先感谢发帖者对我区征地拆迁的关注和监督。 网文中所提到的拆迁在我区包括农村集体土地的征地拆迁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两种不同性质的拆迁标准,现就农村集体土地的征地拆迁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拆迁补偿标准调整问题 对集体土地的征地拆迁标准,有严格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2000年3月31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征用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具体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依法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网文中提到的2015年标准,是指常德市人民政府2015年1月1日颁发的《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常政发[2015]2号)。该文件经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目前常德市行政区划内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均执行该文件规定的标准,县、区级人民政府无权调整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二、关于拆迁安置问题 目前,我区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分两个区域采取不同的安置方式。城市规划区范围实行货币安置、商品房奖励安置和限价商品房安置;城市规划区外范围实行重建基地建房安置。这几种安置方式的基本原则就是对老百姓被拆迁的房屋实行重置成本补偿。譬如限价商品房安置,就是政府限价供地,建好商品房,被拆迁户按常政发[2015]2号规定的补偿标准购房入住。目前拆迁户购房价格是多楼层户型均价为3700元/㎡,高楼层(电梯房)户型均价为3915元/㎡,此房价也就是拆迁老百姓的房屋时补偿的价格,要比当地市场的商品房要低2000元/㎡以上。 欢迎发帖者继续对我区征地拆迁的关注和监督。 鼎城区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 鼎城区国土局征地拆迁管理处 2018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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