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2018年6月29日我母亲骑小电单车从楚城村去育英中学接小孩放学,在陈家桥往临澧县城方向约2公里处被一辆逆向而来突然左转向的一辆蓝色无牌四轮电动小汽车剐蹭导致摔倒受伤严重,事故司机为男性肇事逃逸,导致老人家右脚骨折脱臼非常肿大、右手手指骨裂、面部擦伤严重下巴全部淤青、牙齿松动脱落、身体其他部位多出摔伤。目前以事发一周,老人本分老实拍我们冲动操心一致瞒着我并且不让我回家处理此事,目前仍然无法正常进食和下地活动。希望相关部门及负责人能够积极处理这件交通肇事逃逸事件,还老百姓一个公道,早日将肇事逃逸者绳之以法!但在此次事件发生的处理工程中我表达2点不满投诉和1点建议。同时保留继续向上级部门投诉反馈和通过其他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一、现场处置民警处理流程、态度都表现出了不积极、敷衍了事不作为,推卸责任。 原因:现场简单询问了解记录,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并提出了3个我认为是推卸责任,敷衍了事的理由,1、事发处无监控视频无法调查(个人觉得作为一名负责人的人民警察和正确流程在现场无视频监控的情况下应该及时调取周边交通、治安监控视频,肇事车辆从县城方向过来可以逆向调查各个路口监控,比如育英中学路口、文塘路口、临澧大桥及县城区域路口监控视频,看能否锁定嫌疑人,对肇事逃逸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2、临澧县无牌电动汽车很多不知道怎么查,无从下手(不能拿自己交管部门监管不力而出现的情况作为推脱的理由)。3、只是剐蹭没有正面撞击不好处理(当我母亲说交警说了这句话时我气得肺都炸了,言外之意就是要非死即残才会重视)。 二、临澧县交管部门对3无(无证无牌无保险)的四轮电动小汽车严重监管不到位,起码到目前是在放任其泛滥。个人认为四轮电动汽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无论时速,事故破坏程度等都不亚于燃油车,应该按照国家规定有驾驶证、绿色环保牌、有交强保险等才能上路行驶,但时间情况是逢年过节回老家这些3无的电动小汽车一年比一年多,主管部门监管不力,出现交通事故肯定能跑就跑。 三、建议及时加强监管此类车辆,还我们一个美好的临澧! 四、希望相关部门及负责人能够积极处理这件交通肇事逃逸事件,还老百姓一个公道,如因为消极处理不为老百姓办实事,敷衍了事,不能将肇事逃逸者绳之以法!我将保留继续投诉或向主管上级部门投诉反馈和通过其他途径维护自身利用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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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7-13 08:33
帖内置顶 – 临澧县县长热线 – 2018-07-13 08:5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投诉已获悉,现回复如下: 2018年6月29日上午9时14分,我队指挥中心接到手机号码为18175794123的徐先生报警电话,称在路过望城乡陈家桥路段时,看到三轮车旁边躺一个人,事故处理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驱车赶往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当事人薛爱英的丈夫已先到达现场,我们对现场环境、路面和车辆痕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薛爱英的伤情进行现场照相,对坐在路边的薛爱英关于事故发生过程进行调查询问,经现场走访调查薛爱英车上没有乘车人,事故发生时现场也没有目击人,薛爱英陈述:自己骑电动自行车从家里出发驶往县城方向,行驶至望城乡桂花村马云组路段,相对方向驶来一辆电动三轮车,两车相近时,该电动三轮车突然左拐,薛爱英让车时翻到在路边上受了伤,但两车并没有接触。现场勘查与调查全程由执法记录仪录制。由于现场路段没有监控设施,当日上午对陈家桥市场路段监控视频进行了查看,未能获取该电动三轮车的相兼信息,至今伤者方未提交伤者的伤情诊断证明书,事故调查取证尚未找到新的突破口。 一、关于交警处理流程敷衍了事、不负责任、言语不当的问题。 事故处理民警在接到报警以后,按照职责积极处警,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对事故现场周围进行了调查,事故处理民警仅是客观地讲述了目前该起事故调查的难度,并未放弃对该事故的调查,事故处理民警在接警以后会在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期限内,向当事人出具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二、关于临澧县交管和车管部门不作为,监管不到位导致临澧县无牌、无证、无保险电动小汽车泛滥的问题。 车管部门对机动车的登记实行车主主动申请的方式,车管部门对申请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审查,凡进入国家工信部产品目录的机动车才能办理车辆登记。目前市场上仅有一部分电动机动车已进入国家工信部的机动车产品目录,只要车主主动到车管部门申请登记,车管部门就会为其办理登记。对于车主购买电动机动车以后不主动到车管部门申请登记的,则由交警大队的民警在路面巡逻执勤中进行查处。目前市面上存在有大量的各种品牌的电动机动车,交警大队仅能对进入国家工信部产品目录的电动机动车进行查扣,对于未进入国家工信部产品目录的电动机动车,交警大队曾于2017年专题调研向上级及政府部门进行汇报:一是希望上级部门尽快出台相应的管理对策,对未进入国家工信部产品目录的电动机动车进行规范管理;二是希望国家层面出台相应的法规将电动机动车纳入法治的范畴;三是希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当前对电动汽车的登记,国家也仅是针对国家准入的电动汽车在部分城市放开登记,并明确专属机动车号牌。电动机动车的不断发展和进入市场与国家管理政策或法规的滞后是当前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因此,不存在临澧县交管和车管部门不作为、监管不到位导致临澧县无牌、无证、无保险电动小汽车泛滥的问题。 三、关于望主管部门及时完善在电动小汽车市场监管方面不足的问题。 目前,国家层面已允许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可以出台相应的管理政策,省公安交警总队就如何加强电动汽车,特别是电动三轮车和电动二轮车的管理已于2017年在全省完成调研并形成初步的管理规定,现正在征求意见,相对应的管理规定正在论证中,作为基层交警大队在路面管理中,必须依法依规对路面上的各种车辆进行管理,相信在上级部门出台相应的管理规定以后,交警大队定会与相应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对路面电动机动车的管理。 感谢您对临澧交警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临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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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7-10 10:06
帖内置顶 – 临澧县县长热线 – 2018-07-13 07:52
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具体情况待调查清楚后予以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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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7-08 09:13
我觉得吧,现在乡村道路交通事故出的比较多,要引起重视,乡村道路上也要考虑装监控,限速。不狠滴滴搞那都是天王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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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7-08 12:52
摩托和电动没解决又来了个电动汽车。呵呵,让你们狗日狗。天下就太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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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07-09 10:30
各相关部门各网友:不好意思因为老人当时神志不清,误认为是电动四轮小汽车,实际我事后详细了解属电动三轮摩托车剐蹭,且现嫌疑车辆经过自己努力已经找到了,等待交警核查处理。只要用心方法得当肯定是可以锁定嫌疑人,特此更正嫌疑车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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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7-10 10:06
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具体情况待调查清楚后予以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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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07-13 08:3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投诉已获悉,现回复如下: 2018年6月29日上午9时14分,我队指挥中心接到手机号码为18175794123的徐先生报警电话,称在路过望城乡陈家桥路段时,看到三轮车旁边躺一个人,事故处理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驱车赶往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当事人薛爱英的丈夫已先到达现场,我们对现场环境、路面和车辆痕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薛爱英的伤情进行现场照相,对坐在路边的薛爱英关于事故发生过程进行调查询问,经现场走访调查薛爱英车上没有乘车人,事故发生时现场也没有目击人,薛爱英陈述:自己骑电动自行车从家里出发驶往县城方向,行驶至望城乡桂花村马云组路段,相对方向驶来一辆电动三轮车,两车相近时,该电动三轮车突然左拐,薛爱英让车时翻到在路边上受了伤,但两车并没有接触。现场勘查与调查全程由执法记录仪录制。由于现场路段没有监控设施,当日上午对陈家桥市场路段监控视频进行了查看,未能获取该电动三轮车的相兼信息,至今伤者方未提交伤者的伤情诊断证明书,事故调查取证尚未找到新的突破口。 一、关于交警处理流程敷衍了事、不负责任、言语不当的问题。 事故处理民警在接到报警以后,按照职责积极处警,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对事故现场周围进行了调查,事故处理民警仅是客观地讲述了目前该起事故调查的难度,并未放弃对该事故的调查,事故处理民警在接警以后会在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期限内,向当事人出具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二、关于临澧县交管和车管部门不作为,监管不到位导致临澧县无牌、无证、无保险电动小汽车泛滥的问题。 车管部门对机动车的登记实行车主主动申请的方式,车管部门对申请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审查,凡进入国家工信部产品目录的机动车才能办理车辆登记。目前市场上仅有一部分电动机动车已进入国家工信部的机动车产品目录,只要车主主动到车管部门申请登记,车管部门就会为其办理登记。对于车主购买电动机动车以后不主动到车管部门申请登记的,则由交警大队的民警在路面巡逻执勤中进行查处。目前市面上存在有大量的各种品牌的电动机动车,交警大队仅能对进入国家工信部产品目录的电动机动车进行查扣,对于未进入国家工信部产品目录的电动机动车,交警大队曾于2017年专题调研向上级及政府部门进行汇报:一是希望上级部门尽快出台相应的管理对策,对未进入国家工信部产品目录的电动机动车进行规范管理;二是希望国家层面出台相应的法规将电动机动车纳入法治的范畴;三是希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当前对电动汽车的登记,国家也仅是针对国家准入的电动汽车在部分城市放开登记,并明确专属机动车号牌。电动机动车的不断发展和进入市场与国家管理政策或法规的滞后是当前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因此,不存在临澧县交管和车管部门不作为、监管不到位导致临澧县无牌、无证、无保险电动小汽车泛滥的问题。 三、关于望主管部门及时完善在电动小汽车市场监管方面不足的问题。 目前,国家层面已允许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可以出台相应的管理政策,省公安交警总队就如何加强电动汽车,特别是电动三轮车和电动二轮车的管理已于2017年在全省完成调研并形成初步的管理规定,现正在征求意见,相对应的管理规定正在论证中,作为基层交警大队在路面管理中,必须依法依规对路面上的各种车辆进行管理,相信在上级部门出台相应的管理规定以后,交警大队定会与相应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对路面电动机动车的管理。 感谢您对临澧交警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临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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