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农村干部贪污套取扶贫资金和社会养老保险金的举报材料 湖南省巡视组: 武陵区丹洲乡原明月村支部书记周**现任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正是这个周**,多次顶风作案腐败违纪。采取多种不正当手段贪污国家扶贫专项资金和帮助亲人和他人套取社会养老保险金,群众对此意见很大,敢怒不敢言。 周**曾在2015年因为采取虚列发票报账的方式,套取上级拨付给该村的国家专项扶贫资金,用于其他开支,违反了财经纪律,区纪委曾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15年明月村会计雷*会因为采取虚列发票报账的方式,套取上级拨付给该村的国家专项扶贫资金,用于其他开支,违反了财经纪律,区纪委曾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现借党中央严惩腐败东风,举报周**两大问题。 一、贪污国家扶贫资金 周*桦自2010年以来,采取虚假发票,账外循环的方式。上级部门对明月社区每年给予的项目资金和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发展明月社区内的蔬菜和蔬菜育苗基地。但这些钱周*桦利用手中权力伙同承包人,中饱私囊。而实实在在的贫困农户并没有得到扶贫资金,绝大部分被周*桦和同伙通过冒名、篡改等方式贪污侵吞。据审计局调查,仅2016年武陵区扶贫办分三次拨给明月社区的资金就达17万元,而这些钱由周*桦一手操作拨款之事,不通过乡村两级组织研究,不入村级账目,而是通过在扶贫办多年经营的“关系”直接把扶贫资金打入和他关系好的一个建筑包工头龙西军的账户,而银行卡一直由周*桦掌握,取现后落入自己的腰包。武陵区审计局已查出问题,发现很多疑点,不知因为何等原因不被重视,在证据确凿的事实眼前不了了之。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帮助亲人、他人套取国家社会养老保险资金 2017年国家启动丹溪路项目,丹溪路纵穿丹洲乡,其中沿途经过明月社区辖区内几个村名组,沿途征拆农户都享受社保优惠政策。而周*桦投机取巧利用职务的便利,将远在鼎城区的母亲(伍*枝)迁至征拆范围内,现已经享受社保待遇近一年。在她的带动下,现任本社区的会计龙*芬也把其父母两人的户口迁至征拆范围内(其父亲龙*元、母亲罗*珍),前社区会计雷*会也迁至征拆范围内一并享受社保待遇(户口在七组并不享受迁至六组享受)。而在明月社区小小天地里,与周*桦沾亲带故、同属“利益联盟”、好友套取社会保障金的人多达十六人之多(该附件名单纸质版本已送往省纪委、省巡视组、市纪委、武陵区纪委),请有关部门详查。 该干部套取国家扶贫资金、账外循环、假公济私,情况属实。周*桦利用人脉关系;相互制约有关人员。武陵区纪委在015年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干部继续在社区任职,这样三番五次为了一己私利的干部继续任用,可见我们的乡党委和基层多么的荒诞可笑。周*桦2016、2017仍不思悔改,继续套取国家扶贫资金和社会养老保障金、报假账和做户口假资料,。 情况属实、群众反映极大、请省委巡视组详查给予督办。 一名普通的明月社区村民 2018.06.24 6月26日,有网友在常德论坛“市民留言”发帖称丹洲乡明月社区干部存在贪污套取扶贫资金和违规享受社会养老保险金的问题。丹洲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调配力量成立调查组,深入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16年5月,丹洲乡原明月村与荷花村合并成立明月社区。 周应桦,女,汉族,1997年10月加入党。2011年6月至2016年5月担任原明月村党支部书记;2016年5月至今相继担任明月社区党支部委员、居委会副主任。 二、调查情况 1、伙同他人套取17万元扶贫资金的问题 经查,2016年区发改局和区农林局(扶贫办)给丹洲乡明月社区安排三个扶贫项目计划:(1) 明月社区蔬菜基地道路硬化加宽工程项目3万元;(2) 明月社区三组蔬菜基地道路加宽硬化项目10万元;(3) 明月社区蔬菜基地大棚建设项目4万元,共计17万元。其中,除明月社区三组蔬菜基地道路项目真正实施外,余下两个项目由周应桦经手通过申报虚报工程资料进行获取,共计套取7万元,其中3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4万元用于分配给社区贫困户黄某和蔬菜种植户周某。 2、违规为16名关系人违规办理相关手续获取社保资金及其母伍某不符合相关条件,却享受社保待遇的问题 经对明月社区2015年至2017年期间953名享受失地农民保险补贴对象进行摸排,共清理出雷某、龙某、周某、杨某、伍某、罗某、龙某等7名违规享受补贴对象。其中伍某系周应桦的母亲,由周应桦违规为其获取失地农民保险。上述人员的失地农民保险参保资格现已取消,违规领取的退休金共计44200.35元,已于2018年5月31日全额退缴区社保处,其中周应桦母亲伍某退缴9446.5元。 3、区纪委2015年对周应桦进行调查,发现违纪问题但未予以处分的问题 经查,2010年至2012年,丹洲乡原明月村以村部建设为由,多次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申请专项资金,在此期间,周应桦与其他村干部商议后,采取虚列发票报账的方式,套取上级拨付资金14.845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15年7月,周应桦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武纪[2015]12号)。 三、处理结果 经查,周应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编造虚假项目资料获取扶贫资金、违规为母亲骗取失地农民保险,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18年6月29日,周应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武丹委发[2018]12号),并依法免其明月社区居委会委员、副主任职务,项目违纪款已上缴财政专户。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均已进行责任追究。 感谢网友及社会各界对丹洲乡工作的监督与关注。 中共武陵区丹洲乡委员会 武陵区丹洲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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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7-04 15:56
帖内置顶 – 武陵区区长热线 – 2018-07-04 15:56
网友在常德论坛“市民留言”发帖称丹洲乡明月社区干部存在贪污套取扶贫资金和违规享受社会养老保险金的问题。丹洲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调配力量成立调查组,深入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16年5月,丹洲乡原明月村与荷花村合并成立明月社区。 周应桦,女,汉族,1997年10月入党。2011年6月至2016年5月担任原明月村党支部书记;2016年5月至今相继担任明月社区党支部委员、居委会副主任。 二、调查情况 1、伙同他人套取17万元扶贫资金的问题 经查,2016年区发改局和区农林局(扶贫办)给丹洲乡明月社区安排三个扶贫项目计划:(1) 明月社区蔬菜基地道路硬化加宽工程项目3万元;(2) 明月社区三组蔬菜基地道路加宽硬化项目10万元;(3) 明月社区蔬菜基地大棚建设项目4万元,共计17万元。其中,除明月社区三组蔬菜基地道路项目真正实施外,余下两个项目由周应桦经手通过申报虚报工程资料进行套取,共计套取7万元,其中3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4万元用于分配给社区贫困户黄某和蔬菜种植户周某。 2、违规为16名关系人违规办理相关手续套取社保资金及其母伍某不符合相关条件,却享受社保待遇的问题 经对明月社区2015年至2017年期间953名享受失地农民保险补贴对象进行摸排,共清理出雷某、龙某、周某、杨某、伍某、罗某、龙某等7名违规享受补贴对象。其中伍某系周应桦的母亲,由周应桦违规为其获取失地农民保险。上述人员的失地农民保险参保资格现已取消,违规领取的退休金共计44200.35元,已于2018年5月31日全额退缴区社保处,其中周应桦母亲伍某退缴9446.5元。 3、区纪委2015年对周应桦进行调查,发现违纪问题但未予以处分的问题 经查,2010年至2012年,丹洲乡原明月村以村部建设为由,多次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申请专项资金,在此期间,周应桦与其他村干部商议后,采取虚列发票报账的方式,套取上级拨付资金14.845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15年7月,周应桦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武纪[2015]12号)。 三、处理结果 经查,周应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编造虚假项目资料套取扶贫资金、违规为母亲骗取失地农民保险,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18年6月29日,周应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武丹委发[2018]12号),并依法免其明月社区居委会委员、副主任职务,项目违纪款已上缴财政专户。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均已进行责任追究。 感谢网友及社会各界对丹洲乡工作的监督与关注。 中共武陵区丹洲乡委员会 武陵区丹洲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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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7-03 18:53
图片:7月2号回复.p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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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7-03 23:18
千万人呼声都不重要的,如同小崔那事。还不明白吗。这样的呼吁,是一种力量,一种需要的力量,但是对事情,没结果。影响的是带动更人,更多人,要多,要多,要真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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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07-04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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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8-07-04 08:38
我只想知道周主任现在还在社区上班不?我们这里也是,原先低保没那么严格的时候有多少关系保,亲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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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8-07-04 09:03
wex5657588:我只想知道周主任现在还在社区上班不?我们这里也是,原先低保没那么严格的时候有多少关系保,亲戚保。回到原帖免其明月社区居委会委员、副主任职务-----用词很准确,留有余地,耐人寻味,当然也很可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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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8-07-04 09:06
为这事,楼主真是操碎了心!
[笑看人生淡于2018-07-04 09:42编辑了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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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8-07-04 12:24
得到这样处理也算是对老百姓有个交待嘛!她应该不会再到社区上班吧?对于违法违纪的腐败分子要严惩,绝不能继续留着社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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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8-07-04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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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8-07-04 15:56
网友在常德论坛“市民留言”发帖称丹洲乡明月社区干部存在贪污套取扶贫资金和违规享受社会养老保险金的问题。丹洲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调配力量成立调查组,深入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16年5月,丹洲乡原明月村与荷花村合并成立明月社区。 周应桦,女,汉族,1997年10月入党。2011年6月至2016年5月担任原明月村党支部书记;2016年5月至今相继担任明月社区党支部委员、居委会副主任。 二、调查情况 1、伙同他人套取17万元扶贫资金的问题 经查,2016年区发改局和区农林局(扶贫办)给丹洲乡明月社区安排三个扶贫项目计划:(1) 明月社区蔬菜基地道路硬化加宽工程项目3万元;(2) 明月社区三组蔬菜基地道路加宽硬化项目10万元;(3) 明月社区蔬菜基地大棚建设项目4万元,共计17万元。其中,除明月社区三组蔬菜基地道路项目真正实施外,余下两个项目由周应桦经手通过申报虚报工程资料进行套取,共计套取7万元,其中3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4万元用于分配给社区贫困户黄某和蔬菜种植户周某。 2、违规为16名关系人违规办理相关手续套取社保资金及其母伍某不符合相关条件,却享受社保待遇的问题 经对明月社区2015年至2017年期间953名享受失地农民保险补贴对象进行摸排,共清理出雷某、龙某、周某、杨某、伍某、罗某、龙某等7名违规享受补贴对象。其中伍某系周应桦的母亲,由周应桦违规为其获取失地农民保险。上述人员的失地农民保险参保资格现已取消,违规领取的退休金共计44200.35元,已于2018年5月31日全额退缴区社保处,其中周应桦母亲伍某退缴9446.5元。 3、区纪委2015年对周应桦进行调查,发现违纪问题但未予以处分的问题 经查,2010年至2012年,丹洲乡原明月村以村部建设为由,多次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申请专项资金,在此期间,周应桦与其他村干部商议后,采取虚列发票报账的方式,套取上级拨付资金14.845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15年7月,周应桦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武纪[2015]12号)。 三、处理结果 经查,周应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编造虚假项目资料套取扶贫资金、违规为母亲骗取失地农民保险,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18年6月29日,周应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武丹委发[2018]12号),并依法免其明月社区居委会委员、副主任职务,项目违纪款已上缴财政专户。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均已进行责任追究。 感谢网友及社会各界对丹洲乡工作的监督与关注。 中共武陵区丹洲乡委员会 武陵区丹洲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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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18-07-05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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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18-07-05 17:30
犯罪成本太低。哈哈 ! 我要当官我也要贪,反正成本这么低怕啥,你看看新闻上随便一个小官贪个上千万也就判个几年。。呵呵 试问做啥几年能挣几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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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18-07-05 20:47
wex5657588:我只想知道周主任现在还在社区上班不?我们这里也是,原先低保没那么严格的时候有多少关系保,亲戚保。回到原帖我也想知道,被占土地和房子的人买不到社保,村里没被占的都能买,这是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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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18-07-05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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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18-07-05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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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18-07-27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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