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乡镇特别是偏远山区乡镇,没有农村公交(很多地方不具备通公交条件),老百姓“赶场”都是乘坐 三轮或四轮 农村“黑车”,而乘坐这类车的人大多数都是老人或者小孩等弱势群体。(年轻人都有汽车或者摩托车) 乡镇偏远地方大多弯多路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事故(网上这些例子很多很多),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但是,现在一般的做法就是 把治理的责任以“考核”或者“责任状”形式,全部压到了乡镇,要乡镇进行整治,但就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种交通治理“属地管理”的做法,是行不通的。就打击黑车和超载来说,乡镇干部是没有交通和交警执法权力的,最多只是“劝导”,但是大家都知道,仅仅靠几个乡、村干部上门“劝导”的话,基本上效果甚微。很多“黑车”司机都会是若不见,个别认为你档他的财路了,还恶语相向,如果双方争执,可能会引起肢体冲突。但发生较大的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往往第一个追责的就是仅仅有“劝导”责任的乡、村干部。而有执法权力和义务的责任部门却 以“属地管理”名义,推得一干二净。
治理黑车乱象,必须依靠法律的支撑和合法的执法力量,建议,市公安局能向市政府报告,加大这方面的财政投入力度,将交警派驻乡镇常态化(现在每个县的乡镇也不是很多),为每个乡镇(并非只有中心乡镇)配备1-2名具有上路执法权力的交通警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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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6-30 16:20
这个不太可能,最好是开通乡村公交,能上牌的,能保证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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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7-0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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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07-02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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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07-03 08:35
感谢楼主对交警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留言已获悉并转相关部门处理。 目前,我们正开展农村交通秩序百日整治行动,集中对类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另,若发现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可致电:0736-7703100进行举报,以便我们及时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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