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我是鼎城区石公桥镇白云阁村的一位普通农民,现在外打工谋生,我奶奶今年89岁了,双目失明已有十多年的时间,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由我父亲在老家照顾。奶奶住的是和爷爷修建的老房子,砖木混搭的结构,多年住下来房子倾斜很厉害。我父亲由于需要照顾奶奶,平时家里还有十多亩田地要种,家里条件也不宽裕,也只能偶尔请别人修葺一下。6月18日上午,老房子毫无征兆突然倒塌,所幸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老房子倒塌后,父亲去村委会反映情况,希望国家对于危房是否会有相关政策给予补助,但是村委会的人民干部态度漠不关心,只是对我父亲说国家没有这个政策,不符合要求。我父亲气愤不已,追问是否可以向上反映,干部们说随便你,这是你的权利。
谢谢各位领导百忙之中看看,我也想通过这件事情向各位领导了解下,国家对于年老人的危房究竟是怎样的政策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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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7-06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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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7-06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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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7-06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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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7-05 23:07
我就奇怪了,23楼及25楼的几位村干部同志,从头到尾我没有一句对你们恶语相向吧,你们就这么迫不及待的用这么恶毒的语言嘲讽我,这就是党和人民的干部吗?这就是你们的优良作风吗?
在这里我向大家再表述一件事情,为何村委会对我家如此。2009年的下半年,当时我家里就剩父母在家务农,村支书的亲弟弟(为保证个人隐私,我就不报名字,不像有些人连最基本的尊重都不懂),在距离我家约200米的地方,把我母亲殴打至住院,我母亲当时一个将近五十岁的妇女啊,这禽兽就拿脚踹,理由是什么呢,很荒唐,我自家责任田头的路边有几颗小树,我母亲要砍掉,他觉得这是他的东西,不允许!苍天啊,你家隔这里最少3里路了吧,你这个理由是有多么荒唐,就算我母亲和你发生争执了,作为一个弱势的妇女,你怎么能打下下去手…… 当时我人在外地,父母和亲友也没有告诉我,我后来知道了这个事情,我真恨不得立马回来剥了他的皮,但是理智告诉我不能这样,后来我父亲气愤不以,告到法院,赔了几千块钱也就不了了之,民不与官斗,斗了也白斗,没有资源没有关系根本不行!某些人是否还会狡辩我捏造故事,告诉你,十年了,当时的医疗鉴定书以及法院判决书我都保存着,需要我给大家看看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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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7-05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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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07-05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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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7-05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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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07-05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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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07-05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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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8-07-05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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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8-07-05 07:59
shuping1228:我只针对第二点想询问下政府:如果条件小康确实拿不到补偿,危房改造要给村干部分一部分也可能拿的到,现在谁都知道吃低保的大部分至少百分之七十以上都是村委会的亲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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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8-07-05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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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8-07-05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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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8-07-05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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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8-07-04 18:28
鼎城区区长热线:shuping1228:我只针对第二点想询问下政府: (二、在老人房屋倒塌后,其儿子才向村里询问能否提供补贴帮助,村支书将相关政策详细告知,并点明其家庭条件不符合,且劝说儿子将身体不便的老母亲接到自己家中。) 我奶奶什么时候搬到我父亲家你们有没有调查取证,你们说这句话时是凭借的什么?村委会的一面之词吗?房子是在6月18日早上倒塌的,我奶奶是在6月2号搬到我父亲家里的,当时还请了周围很多邻居帮忙,这个大家都可以作证。你们只听村委会的一面之词,扭曲事实真相我就不能接受了。 还有怀疑我们对于老人家赡养的问题,也希望你们调查一下,多走访周边群众,如果有证据表明我们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我亲自登报向群众道歉,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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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8-07-04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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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8-07-04 18:06
shuping1228:
你好,关于反映鼎城区石公桥镇白云阁村村民奶奶房屋倒塌的问题,经查明,情况如下: 房屋倒塌情况属实,老人今年89岁,育有三子三女,其中两个儿子因病去世,还健在一子三女。老人儿子今年63岁,村里有房屋,且房屋牢固完好,孙子两个,一个今年36岁,中共 党员,在深圳购有商品房,一个今年33岁 ,长期在外务工。 一、该老人的房屋倒塌,但家中生活水平不属于困难,且有子有女有孙,不能纳入危房改造补贴的四类人群,即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收入当地贫困线以下人员)。 二、在老人房屋倒塌后,其儿子才向村里询问能否提供补贴帮助,村支书将相关政策详细告知,并点明其家庭条件不符合,且劝说儿子将身体不便的老母亲接到自己家中。 三、赡养义务相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八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鼎城区石公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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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8-07-04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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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18-07-03 13:28
丁述平,我也是白云阁合村后的一个村民,我听说你们家条件在当地也算小康户,我就不明白你这样做是为了什么,我认为你是给自己脸上抹黑,丁述平,中华文朋五千年,百善孝为先,这个道理你年轻人应该懂,不要把赡养老人的义务推给社会,现在的干部也辛苦,有各別老百姓为了搞个贫困户,低保户什么的,处处为难村干部,你想想看,你在外条工,又知道些什么,政策是真扶贫,扶真贫,是问你家那一点又符合危房解造,那一点又能符合贫困户呢,作为一个合法公民要为家乡点赞,为家乡多作点贡献,这才是你们这代人的责任,也是你们的骄傲,丁述平,还望你正确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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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18-07-03 11:21
丁述平,请问你奶奶,儿孙满堂,这是谁的责任,你年纪轻轻,不赡养老人,还好意思发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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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18-07-03 11:01
我是一名白云阁村的普通村民,这个老奶奶有三子一女,儿子有2个孙子,一个叫丁述国,在深圳购有商品房。一个叫丁述平,长期在外务工。老人的家人让老人住在一个本来就是废弃的摇摇欲坠的老房子里,家人从来没想过维修,幸好没完成人员伤亡,真是老天有眼,还把责任推给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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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18-07-03 10:42
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百行孝为先,孝是人世间最高尚,最美好的情感,它是人的根,人的本。老人养你的小,你必须就要养他的老,与国家是否有政策无关。让老人住危房,自己住大房子,个人认为是不孝的表现。早在三千多年前的夏代,法律就将不孝规定为犯罪,而且是最为严重的犯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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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布于:2018-06-30 11:18
问一下 楼主:你作为孙子、儿子,你让你的父亲、奶奶住这样的房子?让他们处于风险之中,你还好 意思在这里发贴!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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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18-06-29 19:30
看了评论区,我个人想申明一下,第一我并不是因为此事刻意找ZF要钱,撇开一切不谈就算危房GJ有补助,我小老百姓一个,上面层层关系一没烧香、二没拜佛的也拿不到。第二我想让大家看看基层干部为人民服务的态度问题。大家注意下,现在的社会,能享受GJ低保政策的可不一定就是贫困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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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18-06-29 14:04
xrke:有儿有孙,首先后人要孝顺,既然老人89了为什么就不能从老房子里搬出来和你父亲一起住,又多占了你父亲多大的地方?多吃你父亲几碗饭?再说,如果老父亲真的负担不起那几碗饭,做孙辈的也有义务赡养。所以,出现这个问题你们做后人首先要感谢老天感谢你祖上...回到原帖文中有几点你没看懂,也是我没说清楚,首先我奶奶就剩我父亲一个儿子在世了,赡养的问题是无法推脱的,还有就是我奶奶双目失明十来年了,都是我父亲一人在照顾,这个老房子她老人家生活了几十年,任何一个角落她都很熟悉。还有我父亲都是每天早上牵着奶奶回我父亲家吃饭,照顾整天,晚上送回去睡觉。我们就是普通农村小民,没什么特别大的本事,要是像您一样,整天吃喝拉撒不用愁,手里大把闲钱的,我也愿意给家里人修个大房子住在一起,可我确实没那能力。当地只要认识我父亲的,从没人说他的不是,尽心尽力的照顾老人生活起居十来年,你以为容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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