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我是鼎城区石公桥镇白云阁村的一位普通农民,现在外打工谋生,我奶奶今年89岁了,双目失明已有十多年的时间,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由我父亲在老家照顾。奶奶住的是和爷爷修建的老房子,砖木混搭的结构,多年住下来房子倾斜很厉害。我父亲由于需要照顾奶奶,平时家里还有十多亩田地要种,家里条件也不宽裕,也只能偶尔请别人修葺一下。6月18日上午,老房子毫无征兆突然倒塌,所幸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老房子倒塌后,父亲去村委会反映情况,希望国家对于危房是否会有相关政策给予补助,但是村委会的人民干部态度漠不关心,只是对我父亲说国家没有这个政策,不符合要求。我父亲气愤不已,追问是否可以向上反映,干部们说随便你,这是你的权利。
谢谢各位领导百忙之中看看,我也想通过这件事情向各位领导了解下,国家对于年老人的危房究竟是怎样的政策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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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6-28 08:06
除了和房子是不是危房有关,当然,这情况之前肯定是危房了,还和家庭收入和经济情况有关,应该不是老年人就一定有政策吧。应该是低收入家庭才有。建议你咨询民政部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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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6-28 08:31
有儿有孙,首先后人要孝顺,既然老人89了为什么就不能从老房子里搬出来和你父亲一起住,又多占了你父亲多大的地方?多吃你父亲几碗饭?再说,如果老父亲真的负担不起那几碗饭,做孙辈的也有义务赡养。所以,出现这个问题你们做后人首先要感谢老天感谢你祖上积德,你奶奶没有被垮塌的老房子压死,否则你们父子将被千夫所指!你奶奶的老房子既然跨了,年岁也这么大了,真的没必要再单独为她修缮房屋,如你所说你家条件也不宽绰,那就把你奶奶接过来和你老父一起住吧,她也过不了几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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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06-28 09:54
现在的干部还是进步了一点点,终于晓得说“这是你的权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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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6-28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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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8-06-28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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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8-06-28 14:43
刚从那个养老不能靠政府的帖子图片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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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8-06-28 15:14
危房改造有条件要求的,要提出申请 村、镇、县、市多级审核公示,一般每个村都还要按顺序排队,补贴的钱也不一致,若不是五保这种一般不会过万,现在修个平房起码也得10来万,全部指望政府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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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8-06-28 16:58
这么说你父亲是有房子的,按照国土法的要求,你的爷爷奶奶只要是年满60岁是不享有宅基地的,必须随一个子女居住,或者以前你的父辈在分户取得新的宅基地时,必须有一个子女在原宅基地,不得享有新的宅基地,你家里的情况已经明显涉及一户多基,这可能是不能享有危改资金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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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8-06-29 14:04
xrke:有儿有孙,首先后人要孝顺,既然老人89了为什么就不能从老房子里搬出来和你父亲一起住,又多占了你父亲多大的地方?多吃你父亲几碗饭?再说,如果老父亲真的负担不起那几碗饭,做孙辈的也有义务赡养。所以,出现这个问题你们做后人首先要感谢老天感谢你祖上...回到原帖文中有几点你没看懂,也是我没说清楚,首先我奶奶就剩我父亲一个儿子在世了,赡养的问题是无法推脱的,还有就是我奶奶双目失明十来年了,都是我父亲一人在照顾,这个老房子她老人家生活了几十年,任何一个角落她都很熟悉。还有我父亲都是每天早上牵着奶奶回我父亲家吃饭,照顾整天,晚上送回去睡觉。我们就是普通农村小民,没什么特别大的本事,要是像您一样,整天吃喝拉撒不用愁,手里大把闲钱的,我也愿意给家里人修个大房子住在一起,可我确实没那能力。当地只要认识我父亲的,从没人说他的不是,尽心尽力的照顾老人生活起居十来年,你以为容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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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8-06-29 19:30
看了评论区,我个人想申明一下,第一我并不是因为此事刻意找ZF要钱,撇开一切不谈就算危房GJ有补助,我小老百姓一个,上面层层关系一没烧香、二没拜佛的也拿不到。第二我想让大家看看基层干部为人民服务的态度问题。大家注意下,现在的社会,能享受GJ低保政策的可不一定就是贫困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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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18-06-30 11:18
问一下 楼主:你作为孙子、儿子,你让你的父亲、奶奶住这样的房子?让他们处于风险之中,你还好 意思在这里发贴!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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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18-07-03 10:42
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百行孝为先,孝是人世间最高尚,最美好的情感,它是人的根,人的本。老人养你的小,你必须就要养他的老,与国家是否有政策无关。让老人住危房,自己住大房子,个人认为是不孝的表现。早在三千多年前的夏代,法律就将不孝规定为犯罪,而且是最为严重的犯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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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18-07-03 11:01
我是一名白云阁村的普通村民,这个老奶奶有三子一女,儿子有2个孙子,一个叫丁述国,在深圳购有商品房。一个叫丁述平,长期在外务工。老人的家人让老人住在一个本来就是废弃的摇摇欲坠的老房子里,家人从来没想过维修,幸好没完成人员伤亡,真是老天有眼,还把责任推给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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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18-07-03 11:21
丁述平,请问你奶奶,儿孙满堂,这是谁的责任,你年纪轻轻,不赡养老人,还好意思发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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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18-07-03 13:28
丁述平,我也是白云阁合村后的一个村民,我听说你们家条件在当地也算小康户,我就不明白你这样做是为了什么,我认为你是给自己脸上抹黑,丁述平,中华文朋五千年,百善孝为先,这个道理你年轻人应该懂,不要把赡养老人的义务推给社会,现在的干部也辛苦,有各別老百姓为了搞个贫困户,低保户什么的,处处为难村干部,你想想看,你在外条工,又知道些什么,政策是真扶贫,扶真贫,是问你家那一点又符合危房解造,那一点又能符合贫困户呢,作为一个合法公民要为家乡点赞,为家乡多作点贡献,这才是你们这代人的责任,也是你们的骄傲,丁述平,还望你正确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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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18-07-04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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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18-07-04 18:06
shuping1228:
你好,关于反映鼎城区石公桥镇白云阁村村民奶奶房屋倒塌的问题,经查明,情况如下: 房屋倒塌情况属实,老人今年89岁,育有三子三女,其中两个儿子因病去世,还健在一子三女。老人儿子今年63岁,村里有房屋,且房屋牢固完好,孙子两个,一个今年36岁,中共 党员,在深圳购有商品房,一个今年33岁 ,长期在外务工。 一、该老人的房屋倒塌,但家中生活水平不属于困难,且有子有女有孙,不能纳入危房改造补贴的四类人群,即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收入当地贫困线以下人员)。 二、在老人房屋倒塌后,其儿子才向村里询问能否提供补贴帮助,村支书将相关政策详细告知,并点明其家庭条件不符合,且劝说儿子将身体不便的老母亲接到自己家中。 三、赡养义务相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八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鼎城区石公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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