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常德经开区某建筑工地的2名工友相约喝“早酒”后,在驾驶摩托车前往工地时被交警部门当场查获。
当日,常德经开区交警大队在辖区桃林路停车场附近设点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缉行动。8点30分许,2辆低速行驶的摩托车由西向东朝摇摇晃晃地朝检查点驶来,2名驾驶人一边骑车一边大声聊天。民警当即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经查,驾驶人陈某未能出示驾驶证,民警在问询过程中发现2人均散发出酒味,于是分别对其进行酒精含量吹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6mg/100ml,另一名驾驶人罗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4.5mg/100ml,均系酒驾。民警通过进一步询问得知,陈某和罗某均系鼎城区武陵镇三滴水村人,都是常德经开区某建筑工地的工人,为了联络感情,陈某凌晨就给罗某打电话,邀请罗某在某米粉店吃早餐,期间,两人喝了2杯米酒。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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