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楼#
发布于:2018-06-09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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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楼#
发布于:2018-06-09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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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楼#
发布于:2018-06-09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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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楼#
发布于:2018-06-09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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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楼#
发布于:2018-06-09 14:06
xiaobin4333:1、如果如果桃源交警用电动车上路不违法违规,为什么在网友投诉5、6天后就做出封存决定?你是比交警更熟悉这方面法律法规?1、为什么封存,我前面就说过了,因为有你这些“眼晴雪亮、反对特权的人民群众高分贝的存在”,人家惹不起、躲得起。反正封存以后,最后吃亏的又不是交警。 2、我一直坚持使用不能上牌的四轮电瓶车执法,在当前的法律和规定下,既不违法也不违规。交警可以用、城管也可以用,其他部门都可以用。所以,不要生造我“别的部门假如有违法违规使用电动车情况,所以桃源交警就可以继续违法违规使用”的逻辑。我从来没有表达过这个观点。 3、“至于我投诉什么内容那是我的个人权利和自由”,说得对。如果你真是反对特权、反对违法违纪违规,眼睛雪亮容不得沙子的人民群众,那就应该坚持同样的标准,怼了交警也应该怼同样行为的城管。你不敢怼使用同类电瓶车在高考考点维持秩序的城管,无非是知道怼了会被考生家长骂死而已,风险太大,“柿子捡软的捏”嘛。跟个风,刷存在感可以,坚持真理?呵呵,对不起,选择性失明症发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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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楼#
发布于:2018-06-09 14:51
做人凭良心:本帖还说最后一段 -“然最后为何是这个结局”,最后是个什么结局?是在我始终如一坚持讲道理、讲法律之下,得到了大多数网友的理解,不再继续炒作,“再搞就有些太左了”,还是越演越烈?倒是你,以自己的身份,在其中充当了什么角色,你自己心中有数。跟风跟的一包子劲,还附议发帖,问到你自己部门同样性质的事,就开始支支吾吾了?还用要“区分场合”、“等你懂得了如何正确处理(区分)工作与生活后”来狡辩。看来你在工作与生活中是双重标准的双面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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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楼#
发布于:2018-06-09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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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楼#
发布于:2018-06-09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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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楼#
发布于:2018-06-09 15:18
xiaobin4333:1、惹不起躲得起?你的意思是桃源交警置法律法规不顾?看来桃源交警对应该聘请你去做他们的法律顾问。在舆论跟风炒作面前,执法机关哪怕没有做错,但也不得不做出让步,别人不清楚,你还不清楚?你应该体会更深!曾经城管被妖魔化的舆论氛围,给城管工作带来的困扰,里外不是人,没错也得屈服舆论压力让步,你一点感触也没有? 你在坛子里的言论,与你的身份相差太远。你是一个双面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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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楼#
发布于:2018-06-09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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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楼#
发布于:2018-06-09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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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楼#
发布于:2018-06-09 16:33
xiaobin4333:我要选择不投诉其他部门,犯法吗?回到原帖开始来蛮的了?最后回答你一下:不犯法。只不过让人看清了蹭热度的双重标准、选择性失明的嘴脸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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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楼#
发布于:2018-06-09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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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楼#
发布于:2018-06-10 00:58
很期待一篇针对武陵区城管使用无牌电瓶车执法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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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楼#
发布于:2018-06-10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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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楼#
发布于:2018-06-10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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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楼#
发布于:2018-06-10 14:40
为什么你自己不去发呢?
安安4088:同期待。我觉得@xiaoxiaomao最合适了。这次桃源交警事件,他是跟风最紧、对我的法律分析和观点最不以为然的。对武陵区城管局使用无牌电瓶车在高考考点维持秩序的事,很期待他写下一篇“请武陵区城管局答复!”的雄文,让大家瞻仰瞻仰。回到原帖 34楼,旗子说得好…… 此帖,通篇,只有你“诋”: 城管使用无牌电动汽车。然没有一个人附和,楼主更是对你的这种“诡思维”明确表达了反感、反对! 既然你敢提,为什么不敢做?你不是“狂虐别人都是双面人”,自诩自己工作、生活一个人? 干吧,ZP,大家看好你! [xiaoxiaomao于2018-06-10 15:31编辑了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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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楼#
发布于:2018-06-10 14:46
xiaobin4333:论坛里举报投诉什么时候开始诛心了?既然你要诛心,我就请问一句,你如此为这个帖子所投诉内容进行辩驳,是不是踩你尾巴了?回到原帖同志(不知你是男是女,姑妄称之): 你发你的帖,只要不违法,关其他人懒事? 和不明白的人想谈明白,掂量下 - “我有那本事吗”? 所以,奉劝你:打住吧,明天还要上班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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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楼#
发布于:2018-06-10 15:53
xiaoxiaomao:同志(不知你是男是女,姑妄称之):你很明白吗?对法律一知半解,还想显摆,在这次舆情事件中充当了什么角色,起到了什么作用,符不符合你自己的身份,心里还没数?只顾显摆,没想到自己掉坑里了吧?你武陵城管使用同样性质的四轮电瓶车执法,你是知情者、参与者、决策者之一,如果你认为违法,你为什么不质疑、不制止、不反映、不追责?如果你认为不违法,你煽风点火揪住桃源交警不放是几个意思?DJJ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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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楼#
发布于:2018-06-10 16:22
xiaoxiaomao:同志(不知你是男是女,姑妄称之):感谢提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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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楼#
发布于:2018-06-10 17:27
xiaoxiaomao:34楼,旗子说得好……对于执法部门使用四轮电瓶车执法,在本论坛我的观点一直都是一致的,那就是不违法,并向众位坛友议论桃源交警使用电瓶车执法给出了自己的法律分析,讲道理进行解释。既然我认为不违法,我为什么要发帖质疑使用同类车辆的武陵城管?倒是你身为武陵区DANG员LD干部,你做了什么?跟风发帖质疑桃源交警。如果你真是坚持原则、坚持真理,并且一以贯之,那在我向你提供了武陵区城管使用同类车辆维持秩序的线索,你怎么不发帖质疑了?我问“你对武陵区城管使用不能上牌的四轮电瓶车在高考考点维持秩序怎么看?是不是也和桃源交警一样,是在违法耍特权?是不是也该立即封存?”的问题,你连正面回答都不敢了?怎么不坚持原则坚持到底了?对桃源交警和武陵城管同样性质的事情,我始终一种观点、一种态度,而你是两种态度、两种做法。到底是我“诡思维”,还是你双重标准双面人?D大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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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楼#
发布于:2018-06-10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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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楼#
发布于:2018-06-10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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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楼#
发布于:2018-06-10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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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楼#
发布于:2018-06-10 21:10
邓小平同志说过: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这句话用在行政执法上可能有失偏颇,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可行的。要看到目前我们的执法环境和执法的规范程度跟以前相比较,已经进步很大了,虽然还有不足,但是要肯定他们的进步。现在的矛盾是法制建设的速度还远远跟不上社会变革的步伐。很多东西都是在变革中产生,也在变革中完善。群众监督是好事,但是没必要拿着放大镜去看待新生事物。城管,交警,环保(据说旗子也是这个部门)等部门的工作要是按照某些网友说的那样去进行,估计没一件事能够做得大家满意。这个世界就没有哪件事能够真正可以放在放大镜下面,包括所有人平时的所作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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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楼#
发布于:2018-06-10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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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楼#
发布于:2018-06-10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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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楼#
发布于:2018-06-10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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