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我与老公在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判决书上写的很清楚,我们名下的一套房产归男方所有,所以,女方名下,没有房产。随后,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手续都办里齐全后,兴高采烈的去桃源公积金提取公积金,并办理公积金贷款,可是在取现时,却被告知无法提取,原因是我和前夫的那套房子还在公积金按揭,我的账户被关联在一起,随即我马上拿出法院的判决书给工作人员
|
|
1楼#
发布于:2018-06-07 14:33
帖内置顶 – 市住房公积金 – 2018-06-07 14:34
“小碗里”网友: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经了解,您与借款人2014年购买商品房并在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桃源管理部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债务人为夫妻二人。现虽已离婚,判决房屋归男方(借款人)所有,但仅是财产归属权的约定。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在抵押登记未注销前,您与借款人作为共同债务人,必须承担债务义务。您购买二手房要提取公积金并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必须先变更债务人至男方(借款人)一人名下或结清该笔贷款取消抵押。 目前,桃源管理部已与您本人进行了联系,问题已解决。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6月7日 |
|
2楼#
发布于:2018-06-07 10:15
帖内置顶 – 桃源县县长热线 – 2018-06-07 10:15
网友:
你好,留言已收悉,处理结果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18年6月7日 |
|
4楼#
发布于:2018-06-07 08:31
我想,相关部门的处理也没有错 ——
毕竟,该房产的登记是在你“夫妻”的名下,而且还存在相关“债务”。如果要解决这个“问题”,我想,楼主应凭法院《判决书》去房管部门变更登记。只要有在你“名下”没有相关“公积金贷款未还完”记录,公积金管理部门才会给你依法、按政策放贷。 窃以为:房产登记书是个人主动(申请)登记,不能单靠一张《判决书》就让管理部门“认定”你没有房产 —— 个人应先依《判决书》主动提出相关申请。 |
|
5楼#
发布于:2018-06-07 09:10
因为工作人员一看就是假离婚还这么嘚瑟,5月离婚,6月兴高采烈去买房。
|
|
6楼#
发布于:2018-06-07 10:15
网友:
你好,留言已收悉,处理结果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18年6月7日 |
|
8楼#
发布于:2018-06-07 14:33
“小碗里”网友: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经了解,您与借款人2014年购买商品房并在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桃源管理部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债务人为夫妻二人。现虽已离婚,判决房屋归男方(借款人)所有,但仅是财产归属权的约定。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在抵押登记未注销前,您与借款人作为共同债务人,必须承担债务义务。您购买二手房要提取公积金并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必须先变更债务人至男方(借款人)一人名下或结清该笔贷款取消抵押。 目前,桃源管理部已与您本人进行了联系,问题已解决。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6月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