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送人去汽车总站坐车,去澧县的,发现原来的那个车站在升级改造,所有的短途客 运全部合并到隔壁的长途汽车站去了,但原短途车站门口画了很多白色框框的车位,进去起步价就是五块,停一分钟也一样,但五块钱最长可以停多久我没有过问(因为当时急着送人赶车)。暂且不论收费标准是否合理,就想知道收费之前他有没有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合法手续。如果没有就应该取缔。车站流动人口多,某种程度上也是常德市精神文明的窗口,这样真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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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5-29 16:09
支持楼主,强烈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严肃查处这种违规胡乱收费行为,并要求公布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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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5-29 16:10
这个属不属于雁过拔毛“腐败”,车站领导难道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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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5-30 10:34
收费可以有,但是收费后一定得给正式发票也算给国家做贡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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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05-31 11:04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我委受理,目前正在处理中,回复将尽快上网告知。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2018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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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7-03 15:32
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常德汽车总站进站入口停车乱收费问题,我局派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常德汽车总站车辆进站入口空地为常德欣运集团欣运物流公司办公地点,方便发货及接货车辆停放,对不办理货运业务的车辆按2—5元不等的标准收取停车费。依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价服〔2014〕11号)的规定:“下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停车场经营者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根据不同时段自主确定具体执行收费标准,并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1. 机场、车站、码头、公交枢纽站及轨道交通换乘站、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汽车总站收取停车费属于政府指导价管理,但该站的停车收费标准并未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我委已现场责令该车站加强管理,立即要求物流公司停止收取停车费,如需向社会车辆收取停车费,应依法先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核定收费标准后按核定标准收费,并做好价格公示。 如果留言人今后遇有价格违法行为,也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反映问题,我们将积极维护您的价格权益。 常德市发改委 2018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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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07-04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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