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 截至目前,国税地税机构分设,是党中央、国务院1994年决策,实行分税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省级及省级以下的国税地税两个税收征收管理部门,分别隶属中央和地方,按照职责划分有不同的税收征管职能,于是存在各有一个税收管理员为纳税人服务。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目前,省级及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工作正在有序地开展,合并完成后就只有一家税务机构为纳税人服务了。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常德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5月24日 原帖地址:http://bbs.changde.gov.cn/read-844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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