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计委领导:
我是鼎城区德安社区居民,昨天因小孩生病去四医院南区门诊看病,儿科医生开具一系列检查后,给小孩开药时,分开两种结算方式,第一种是在医院系统开出了两种药(7天药量),在医院缴费处缴费、药房拿药; 同时医生还给我一张纸条上写了一个代码数据(头孢),当时她开了3盒头孢(5天药量),我觉得消炎药太多了,医生马上就给我修改成2盒(3天药量),并要求我拿到门诊楼一楼药店缴钱并取药(无发票)。 后咨询医院药房,他们说医院只有一个药房,其他的他们不清楚。 难道医院医生不应该是根据患者对症下药,而是根据家属意见调整药的用量吗? 医院有药房,为什么又要求家属在医院内设药店买药?难道医院药房没有同类药(头孢)可买?? 恳请市卫计委也为民考虑,对于不合规行为给予纠正。 |
|
4楼#
发布于:2018-05-23 13:30
这个情况俺也可以证实,不知道啥时候开始四医院南区就搞成这样了。大部分药会开到医院大门左侧的开放柜台处,凭医生手写订单号交钱取药,没有发票,柜台人员操作时一副谨小慎微的样子,即使你不交钱,那张手写订单号一旦被收也不会再还给你……
如此明台面的事,真的不是猫(偷)腻(税)行为? |
|
5楼#
发布于:2018-05-23 15:16
|
|
6楼#
发布于:2018-05-23 22:04
其实这与现在一些国家政策有关系的,现在每个医院多有规定,药占比不能超,超了要处罚的,尤其现在抗生素医院控制的特别厉害,这都有硬性规定的,没有办法,只有现在对药房没有规定,现在也只能这样做了。
|
|
7楼#
发布于:2018-05-23 22:07
现在政策规定医院的药占比不能超,如果超了有处罚的,只能减少在医院开药,尤其抗生素医院控制特别厉害,尽量减少抗生素,只有外面的药房没有限制,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
|
8楼#
发布于:2018-05-28 11:28
这位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我委已受理,并已移交给相关科室处理处理结果会第一时间在此贴公布,请关注。 |
|
9楼#
发布于:2018-12-24 17:54
poopoo :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区卫计局调查了解,5月22日上午8时许,患儿✘✘因“尿频、尿急、尿痛3天”来我院儿科门诊,由门诊覃医师接诊,覃医生根据患儿症状开具检查尿常规、血常规、C反应蛋白,另在患儿家属要求下开具乙肝两对半检查,经诊查,诊断为“泌尿系感染”,覃医生遂给患儿开具药物“头孢克肟咀嚼片、复方石韦咀嚼片、复方安维片”治疗,因“头孢克肟咀嚼片”我院药房无药,覃医生遂医嘱患儿家属到便民药房买药。便民药房作为医院药品种类、规格、剂型不全的补充,属政府鼓励和政策允许开设的与医院经济互相独立的社会药房,医院对其行使监督权,同时规定其不能与医院药房有相同药品出售,便民药房出售的药品会根据患者要求随时提供发票,如患者无要求,一般只出具电脑小票,电脑小票上有数量、金额等明细。针对患儿家属的投诉,医院在常德论坛市民留言上见到投诉后立即组织合理用药查房小组专家对覃医生为该患儿开具的处方进行核查,未发现覃医生开具的药物“超剂量、超范围、超规格”使用,同时医院为和谐医患关系、人性化为患者服务,四医院医务人员对患者或其家属的合理要求经常会进行适当满足,如同本例患儿家属要求医生开具的药品从5天变为3天,也是医生从和谐医患关系、人性化服务的出发点所为,因为患儿来就诊的主要病情属于急诊,需根据病情、症状调节,所以医生根据家属要求暂开3天的药品也是合情合理和规范的行为。本次患者的不理解主要原因是医患未充分沟通造成。今后四医院将继续加强医务人员对医患沟通的要求,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并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我们的医院从医疗技术到服务都更上一层楼,同时也请本起投诉患儿家属加强对患儿病情关注:及时复查、及时治疗,如有其他任何问题,可及时与四医院医务科(2761981)或儿科(2761905)联系,医院将随时提供医疗服务 鼎城区卫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