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楼#
发布于:2018-05-14 11:15
关键是官僚作风严重
|
|
31楼#
发布于:2018-05-14 15:35
对此事件默默观望,毕竟我自己也身为人母,明白自己怀胎就像打怪兽一样,闯过了一关又一关,如果最终没闯过出生这一关,肯定会非常的伤心难过。我儿子今年一岁了,也是在中医院生的,当时在待产室待了三天,由于小伙子在肚子里太闹腾,宫缩太厉害了,始终无法生出来,当初还是想自己顺,可是最后听从了刘俊主任的话,还是放弃了,并进行了手术,一切顺利,感谢中医院。
|
|
32楼#
发布于:2018-05-14 16:27
尊敬的网友:
近日,关于您反映的丁琼孕妇在我院生产,胎儿死亡的事件,现将事情经过回复如下: 一、事件发生后,医院高度重视。一方面科主任、护士长给予产妇和家属安慰,就胎儿死亡表示深切歉意。一方面医务、护理、医疗等专家介入此事调查,分析此事发生原因。 二、事情经过。2018年5月9日上午8:51,孕妇丁琼入住我院,按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做好术前检查,其中5月9号下午14:00、21:00、5月10日00:00三次监测胎心音。5月10日上午完成术前准备后,监测胎儿无胎心音,立即通知患者家属,如实告知现状。同时,为避免对孕妇增加新的损害,做好了下一步医疗方案,积极做好胎儿引产工作,5月11日下午13:35,死胎引产成功。事件发生后,医院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发现引产胎儿的脐带异常,出现突发意外,要进一步明确胎儿死亡原因,需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后经过医院与患方家属沟通,初步同意待死胎引产后明确死因,根据鉴定结果依法追究责任。但患方强烈要求只与产科主任刘俊主任医师和麻醉医师进行当面沟通,拒绝与其他人沟通,包括妇产科金芳和主任医师到场也遭拒绝。由于刘俊主任医师确已在前一日到江苏常州市召开“多囊卵巢的治疗新技术”学术会议,无法到场,患方拒绝继续会谈,自行离开协调会场。 三、院、科两级积极协调。邵先舫院长多次指示,要求我院医疗安全办认真接待,妥善处置,引导患方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不推卸责任、不激化矛盾。科室刘俊主任因参加学术会议,特嘱托金芳和主任及相关人员做好产妇安慰和产后康复工作。同时,医院启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程序,与产妇家属开展沟通,将有关情况向市卫计委医政科、市卫计委中医管理科汇报。主管部门指示按照《常德市医疗纠纷处置机制》规定,依法进行处理。5月13日下午,刘俊主任返回常德后,第一时间到病房看望了丁琼,并与家属进行了沟通。 医院再次对产妇本人及家属表示歉意和问候,请患方相信,医院绝不回避问题,不推卸任何责任。 常德市第一中医医院 2018年5月14日 |
|
33楼#
发布于:2018-05-14 20:03
lanepanpan:21三体两次高风险 还是要引起重视回到原帖有做无创DNA是正常的 |
|
35楼#
发布于:2018-05-14 20:24
|
|
36楼#
发布于:2018-05-14 21:54
这种事情地区医院见多了,他们有一个专门处理这些事故的部门,你就想着怎么样赔偿吧,想要他赔多少钱,这才是现在的关键
|
|
38楼#
发布于:2018-05-15 08:11
看了医院回复
整个回复避重就轻 。 医 院 是 五 十 个 小 时 之 后 的 高 度 重 视 的 吗 ? ? ?“ 请患方相信,医院绝不回避问题,不推卸任何责任 ” … … 请 问 医 院 存 在 哪 些 问 题 和 责 任 ? ? ? 这 就是 态 度 ! ! 真 心 希 望 医 院 拿 出 诚 意 和 患 方 好 好 协 商 解 决 ! ! ! 虽 然 现 在 只 是 一 个 各 例 , 医院是面向整个社会!说不定哪天也会发生在你们身边。愿市一中医院把医院信念放在首位:祟病人至上;以质量为本。重职业道德; 靠科技兴院。兴 |
|
39楼#
发布于:2018-05-15 10:29
|
|
40楼#
发布于:2018-05-15 11:17
当初就是刘俊做的手术,感觉她人还挺好的啊。不过出了事还是要先查明原因,同情楼主。
|
|
41楼#
发布于:2018-05-15 11:32
|
|
42楼#
发布于:2018-05-17 09:15
|
|
43楼#
发布于:2018-05-18 11:22
该事件正在调查处理中,结果会第一时间在此贴公布。
常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45楼#
发布于:2018-05-18 13:30
|
|
48楼#
发布于:2018-08-03 15:03
不管怎样,产妇已经身处医院,并且已经临产。无论怎么说,医院都逃脱不了干系。
另外,婴儿在母亲腹中9个多月并无异状,偏偏在临产前死亡,就算是绕颈缺氧而死,医院就不该给个解释? 而且,为何绕颈?是不是催产针导致宫缩,然后婴儿乱动导致的绕颈?那么,医生当时在干嘛? |
|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