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三一翡翠湾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在10栋住宅楼内二楼开公司,上百人的员工食堂,二楼共8户全打通使用,占用业主的公共设备电梯楼道,给业主带来极大的不便,门禁形同虚设,人员出入混杂,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还不积极出面解决问题。
还有8栋楼,前后都搞成停车位了,占用业主公摊面积,物业收取停车费谋取私利,损害业主的利益。购买房子的时候是说的人车分离,现在说的完全不一样。小区里面车辆进出极其不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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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5-09 07:06
建议楼主去查一下规划图,如果物业用房确实是在十栋,那你们就只能追究他们未告知的责任,要搬走肯定是不现实的,其他楼的业主也不会同意你搬到其他楼。
我看过总平面图,本来就有很多地面停车位,它设停车位且收费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我认为收的费用除去收费成本外,其余的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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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5-15 16:37
5月10日上午,我局物业科负责人前往三一翡翠湾小区与投诉人余女士及另外两名业主代表在现场进行了查看,并在物业管理办公室对余女士关心的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
1、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有无权力将住宅改为食堂的问题,已告知余女士及业主代表,建议其前往该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查询规划部门审批的建筑图纸或者直接去规划部门审批图纸的科室对10栋2楼住宅使用性质进行查阅核对,物业服务企业无权更改小区住宅使用性质。 2、对于开设食堂易引起的油烟、噪音及消防安全的问题,建议业主代表前往市环保部门与消防部门咨询,以环保部门及消防部门验收结果为准,余女士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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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5-16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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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5-16 11:16
那天来处理事情的相关人员只是做了他认为要做的事情,本人并没有回复满意,直到今天我们业主的诉求也没有得到任何相关部门的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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