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日下午15时49分,常德市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在柳叶路市规划局前面上路现场处罚违章停车行为,采取选择性处罚方式,属明显执法不公。5月3日下午3时47分,该大队3名干警驾驶摩托车突然在我停在路边复道边上的湘J0861A小车前停车拍照,之前2分钟我到傍边茶楼上卫生间,出门时看到3名交警,有一人对我的车拍照,一人正在填写违法停车告知单,一人座在摩托车上没下车。我见此立马赶到他们前,向他们解释只离车3分钟上卫生间了,能否不贴罚单?他们态度强硬的说,我们只管贴条,要解释去大队,根本不听我的陈述。没办法违章停车受罚应该,当时我看此复道上象我违章停放的小车,我数了一下共11辆,可当时贴罚单的只我和前面一辆黑色小车,我后面的9辆都没有贴,而且没贴罚单的小车都早在上卫生间前就已违停了。对此我当即用手机拍下了现场。难道市交警直属四大队就是这种上路查处违章行为的吗?这是什么执法行为,这是选择性执法行为,这是显示公平的执法行为,这是明显违法执法行为。我虽然临时停车违章3分钟,但确是内急所需,而且当即申述理由,这种所谓的执法干警,却为何不听呢?这只能证明他们将国家赋予行政处罚权,作为他们吓人威胁的手段,其行为依法应于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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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5-04 15:32
为什么只贴少数,大多数不贴?这选择性执法的说法也讲不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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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5-04 22:12
你已经在车边上了,他们就没理由贴了,马上驶离就是。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别管其他人的车如何,做到自已让他们无话可说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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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5-07 10:39
感谢楼主对交警直属四大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留言所述回复如下: 针对柳叶大道市规划局路段现场处罚违章停车采取选择性处罚方式的问题,5月4日,我大队专门对该路段执勤执法问题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5月3日下午,大队执勤协警在柳叶大道开展违停取证工作,湘J0861A小车违规停放在市经投公司附近路段的辅道内,但由于当日下午经投公司有一大型会议已在大队进行报备,允许其公司会议车辆在该路段不妨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有序停放。超出经投公司大门位置的车辆,大队协警均按照正常程序,对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放机动车标志的地段停放、在人行道上压盲道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等交通违法乱源乱象进行取证。现场,由于执勤协警未及时对湘J0861A小车车主进行正确的说明与宣传教育,致使这一误解产生。 下一步,我大队将继续加大对禁停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力度以及对市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全力为市民出行打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另,遇类似交通违法行为可致电:0736-7702009,以便我们及时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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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5-23 10:35
由于当日下午经投公司有一大型会议已在大队进行报备,允许其公司会议车辆在该路段不妨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有序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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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05-23 10:36
楼主,去查一查如何报备的,交了钱没有,有收据没有。一言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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