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楼#
发布于:2018-05-04 08:40
物业之所以屡屡出现和业主的矛盾,关键还是物业和业主的角色没有完全到位。 业主没有行使到业主的权利,物业并不是业主请的,物业超越了自己的权限。所以业主决定不了物业,造成物业为所欲为。
如何改变这个现象?我们应该严格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条例,今早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合法手段罢免物业,真正做到业主选定物业,湘北一村就是一个比较好的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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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发布于:2018-05-04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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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发布于:2018-05-04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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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发布于:2018-05-04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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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发布于:2018-05-04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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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发布于:2018-05-04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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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发布于:2018-05-04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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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发布于:2018-05-04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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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发布于:2018-05-04 16:11
看了半天也没弄明白这个二楼究竟是什么性质,如果是商业性质建食堂合法合规,只要符合环保要求。如果是物业用房,《 物业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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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发布于:2018-05-05 13:18
小区如果建的是物业员工食堂,这个应该没问题,如果是对外经营的,那安全性如何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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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发布于:2018-05-06 19:37
肯定有影响啊,油烟是一个问题,再就是整层都打通了,会不会有安全隐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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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发布于:2018-05-07 10:35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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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楼#
发布于:2018-05-07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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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楼#
发布于:2018-05-11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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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楼#
发布于:2018-06-28 16:02
在接到投诉后,街道立即与社区工作人员联系,据了解该问题是物业未经业主同意将十栋居民楼的二层,私自改造为物业用房,为保洁人员提供用餐地方。业主以存在安全火灾隐患,环境污染,侵犯业主权利为由要求物业对所装修完毕的厨房进行拆除。物业解释他们的手续合法、申报走程序、并未违规,截止到目前,所建的食堂都没有使用运行。
武陵区永安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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