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常德市民,之前一直在外面工作,去年回家乡发展。 目前在常德开滴滴网约车,但是最近听说运政对滴滴网约车展开抓捕打击,说是非法营运,抓到就要罚款一万,这可是很多老百姓大半年的收入。 滴滴出行方便了市民,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恶劣天气等条件下更有利于市民出行,已经深入民心,而且已经在国家取得网约车营运资格并合法,也逐步在每个城市拿下了营运牌照,我想滴滴出行在常德拿下牌照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我们小老百姓只是想在家乡讨口饭吃,我觉得没有必要一下子把利民的东西一棍子打死,建议采取人性执法。 在滴滴公司没有在常德拿下牌照之前,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出台相关文件,给予一定的时间来过渡。 等滴滴公司在常德拿下牌照之后,政府部门可以再出台相关的正式文件,规范滴滴出行网约车市场,比如准入条件等等。 希望有关政府部门可以真正的为老百姓和市民考虑,制定人性化的政策,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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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4-16 16:35
帖内置顶 – 市运管处 – 2018-04-16 16:35
关于常德市网约车政策问题求助的回复
Yangbin92788网友:
您在常德论坛市民留言栏目发表的《关于常德市网约车政策问题求助》一帖已收悉,现就您咨询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2017年12月25日,常德市交通运输局等七部门联合发文,出台了《常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常交发〔2017〕104号),具体规定了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准入条件和相关管理措施。 2017年12月29日,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7〕22号),其中第四条第(四)项:“……已经在本市开展网约车业务且符合准入条件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应当在本实施意见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完善准入手续。”,即过渡期为6个月。 2018年3月28日,市交通运输局向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发去提示函,督促其在我市尽快完善准入手续,但尚未收到该公司回应。 建议您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关注有关企业的营运动态,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维护您自身合法权益。 常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8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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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4-15 00:21
这位朋友,你哪里看到要通融?人性化执法懂?任何新事物都需要一个过渡期。不要站着实话不腰疼,就算你再有权有势有钱,你也有需要别人帮助的地方。
你倒是在这里当着所有网友的面发个誓,你从来没有在任何城市坐过滴滴? 要是坐过,你都有看过司机的证件吗?你敢保证你坐的都是合法网约车?要是你发现司机没有证件,你是不是就会立即下车不做乘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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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4-15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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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4-15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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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4-15 09:00
三个狠家伙,嘀嘀没狠人在全国各地开不了,曹操的后台不知道是谁,的士好日子过了几十年都养成大爷了,欢迎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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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4-15 13:33
其实也不要上纲上线,又不是杀人放火的事违法犯忌危害社会什么的,规矩是死的,人事活的,都是混口饭吃,不过政府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只能相互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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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04-15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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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8-04-15 18:06
跑滴就算了,按常德最低小时工资标准13.4都难达到,还出车出人,一点都不合算!搞下顺风车带哈人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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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8-04-15 21:38
yangbin92788:论坛网神大神你好!滴滴在常德运营多久了?还未办相关手续,政府已经很仁慈了。仁兄,姐建议您加入曹操专车,没必要冒险开滴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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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8-04-15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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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8-04-16 10:06
yangbin92788网友:
您提出的问题由市运管处直接回复。 感谢您对我们交通工作关注! 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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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8-04-16 11:36
常德市网约车规则2018.1.08就发布了,楼主去常德市运管处网站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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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8-04-16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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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8-04-16 16:35
关于常德市网约车政策问题求助的回复
Yangbin92788网友:
您在常德论坛市民留言栏目发表的《关于常德市网约车政策问题求助》一帖已收悉,现就您咨询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2017年12月25日,常德市交通运输局等七部门联合发文,出台了《常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常交发〔2017〕104号),具体规定了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准入条件和相关管理措施。 2017年12月29日,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7〕22号),其中第四条第(四)项:“……已经在本市开展网约车业务且符合准入条件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应当在本实施意见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按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完善准入手续。”,即过渡期为6个月。 2018年3月28日,市交通运输局向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发去提示函,督促其在我市尽快完善准入手续,但尚未收到该公司回应。 建议您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关注有关企业的营运动态,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维护您自身合法权益。 常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8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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