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楼#
发布于:2018-04-07 20:01
全程没见说政府拆迁少给你标准之中的钱了,为多点钱折腾自己和老人有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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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发布于:2018-04-07 16:59
个人建议哦,赶紧保留相关证据然后和政府去打官司吧。协议你们已经签了,先不管是不是空白的和签订的时候是否是自己的真实意愿。你签订了合同,政府就有理由先拆你的房子。你现在这么闹真的意义不大,找律师去起诉市政府或者拆迁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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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楼#
发布于:2018-04-07 16:57
现在都什么社会了,你信访闹腾有啥意义?拆迁是哪个部门负责的,自己找律师起诉协议无效要求撤销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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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楼#
发布于:2018-04-07 16:49
小户型小房子遇上棚改就麻烦了,虽然棚改的钱给的多,但是,因为旧屋面积小自己要贴一大笔钱才能买到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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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发布于:2018-04-07 16:31
不认识字的老人不能瞎签字,签了就不好办了,就算空白字条,只要签字就有法律效力了,维权估计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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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发布于:2018-04-07 14:05
04月05日视频补拍截图
因为之前的拆迁工作,户主家只有一条两米宽的路与高专路相通,现在,已经被巨大的建筑垃圾彻底堵死了。图片:暴风截图201847369448359.jpg ![]() 04月03日之前,这条两米宽的小路是杨四林老人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的唯一的必经之路。 图片:暴风截图201847369436281.jpg ![]() 一块近1.5米高的建筑垃圾横亘其中,左侧是老人被砸塌的卧室 图片:暴风截图201847369422656.jpg ![]() 还有这块体量巨大的建筑垃圾 好像对于强拆是有规定的,不能用断水、断电、挖路等手段逼迫强拆户。但是为什么我们要求清除建筑垃圾,保障七旬老人的出行权力,居然是奢望? 老百姓之间签订合同,都还要把涉及的合同标的物、金额、日期等明确填写,政府的格式合同怎么就如此儿戏?怎么体现合同双方的公平?难道只是因为是这个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和甲方是政府,就不管这份合同是否就是乙方的真实意图表达呢? 为了一些不可明说的利益,为了尽快的造成事实,拆迁办的一位临聘人员居然敢罔顾人命和人民的财产,指示拆迁公司冒险作业!!!本人表示强烈愤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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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发布于:2018-04-07 12:21
04月05日,正清明,狂风,大雨。户主杨四林从下榻的小宾馆一个人跑到被砸塌的卧室去翻检自己的财物,我接到宾馆电话,赶紧跑过去。我说:”老倌子,你不要命了,这堵墙被雨一泡,随时都会砸死你的“,老人说,他在找自己的社保医疗卡,那天搬到小宾馆去的时候忘记拿了,昨晚要买药时才想起来。并说,死了就死了,一想起还有这么多东西都有抢出来,他晚上觉都睡不好!!!
作为子女,看到操劳了一辈子的父亲,为了一张社保卡,居然.....我不想煽情!只是想问问,作为政府部门,为何这么漠视百姓的人身安全?都说人命大过天,怎么这三个部门,就为了拆迁任务,置人命和公民财产而不顾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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