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您好!本人因户口本地址与实际的居住地址不一致,户口地址为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西洞庭望洲办事处望洲墟场望洲路14号,而实际居住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西洞庭祝丰镇唐林村2组,去当地公安局咨询办理变更,第一次说要村里打出证明,证明打开了,第二次却又说不能改,说政策不许可,追询原因,也没有给出合理的说明,最后拿了一本户政管理资料,上面也没有说不能变更!再说了户口本不是登记真实的记录吗?就算前面有错误,我们是不是可以修改,为什么要子虚乌有指定一个地方,望洲路14号,连这个地方在哪里我都不知道,在这个地方生活了几十年,泪一样的血史,咨询了身边的朋友,也经历过类似的情况,只要村里打出证明就可以搞定,而我却放下手头的工作,来处理心里的苦楚!烦请解决处理的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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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3-29 10:05
网友:
您好,您在常德论坛《市民留言》栏目发表的帖子,西洞庭公安分局已受理,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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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4-03 16:46
一、当事人的诉求
申请户籍地址变更:向英长认为自己一家三口户口薄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相符,申请将户籍地址由西洞庭望洲办事处望洲墟场望洲路14号更改为西洞庭望洲办事处唐林村2组。 二、调查情况 2018年3月28日,向英长带着自己写的一份关于户籍地址与房屋所在地址不符并加盖唐林村委会公章的申请书到西洞庭户政大厅,要求更改。 工作人员核查湖南省人口系统后回复: 向英长一家三口于2010年11月通过西洞庭“落实政策”因承包面积(租地)迁入西洞庭望洲路14号,户籍地址是正确地址,不需要更改。 向英长又表示现因居住在唐林村,申请将户口迁入唐林村2组,工作人员又回复:根据《常德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向英长不符合迁入农村地区条件,不能办理。 向英长表示不能理解,说要到市公安局去咨询,就离开了西洞庭户政大厅。后通过调查了解,西洞庭公安工作人员在接待向英长过程中无违纪违规情况。 附1:《常德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了房屋(含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迁入我市房屋所在地城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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