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劳动局养老保险窗口:
我于2017年9月被原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从当年11月开始领失业保险至今。我的失业保险在我没重新找到工作的前提下可以领到2019年4月。原工作单位买了社保(大概交了八九年),我失业后就只能自己购买了。请问我是否必须在失业后一年内前往劳动局交齐?交多少?逾期是否就会衔接不上?逾期要交滞纳金吗?期待您的回答!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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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3-21 16:59
帖内置顶 – 市人社局 – 2018-03-21 17:00
您好!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1、领取失业期间与您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并无冲突,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是自愿原则。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累计计算,不存在衔接不上的问题。 3、逾期缴纳养老保险,要依照当时缴纳养老保险现行政策执行。 如有其他疑问,请直接拨打我局电话服务热线0736-12333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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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3-21 16:59
您好!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1、领取失业期间与您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并无冲突,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是自愿原则。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累计计算,不存在衔接不上的问题。 3、逾期缴纳养老保险,要依照当时缴纳养老保险现行政策执行。 如有其他疑问,请直接拨打我局电话服务热线0736-12333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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