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岩汪湖镇雷神庵村村支书肖书记不仅抢占集体用地私自挖鱼塘,就连该书记家的宅基地的一部分都是霸占的集体公路和水渠,还有岩汪湖镇原(五龙村)的几百亩退田还湖承租出去的鱼塘十几年的钱也不翼而飞了,望相关领导能彻查此事,还该村(五龙村)老百姓一片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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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3-06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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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所反映问题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据调查,雷神庵村村支书肖XX(原五龙村村支书,2016年原五龙村、黄庐山村、雷神庵村合并为雷神庵村),现在的房子建于70年代,他的宅基地原来为该组的队屋,在80年代、90年代收取税费时,都按规定向村集体上交了相应的费用,肖XX的宅基地一直以来,是获得了村集体认可的。肖XX抢占集体用地私自挖鱼塘,已于前贴回复,原来的两口小鱼塘属承包面积,后来因两口鱼塘合并成一口鱼塘而发生纠纷,现已将合并后的鱼塘培土恢复了原貌。 关于岩汪湖原五龙村几百亩退田还湖鱼塘承租出去的租金问题,调查情况如下: 2017年2月,按照合村前原五龙村集体研究的意见,691亩退田还湖的鱼塘,按有关政策退还给退田还湖前所属的各组,为了便于管理,决定以鱼塘的形式整体承租出去,承租期限5年。由于租金的分配当时没有确定方案,召开群众代表会决定,租金分两个存折存于岩汪湖邮政储蓄所,分别由二个群众代表保管两个存折,二个群众代表分别设置两个存折密码的后三位数,最后由村秘书设置两个存折密码的前三位数,也就是说没有群众代表的允可和参与,租金是任何人都动不了的。到目前止,租金分配方案,因群众代表意见不统一而未确定,租金仍存于岩汪湖镇邮政储蓄所。 最后,我们需要说明的是,现在各级政府提供了有很多的平台,欢迎广大群众提意见、提建议,或投诉举报,但不管怎样,必须是实事求是,讲真话、讲实话。 岩汪湖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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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3-06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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