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移送至拘留所.jpg ![]() 移送至拘留所
2月23日,18岁的邹某无证驾驶一辆网购的报废小轿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 当日16时许,安乡县公安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在该县南北渠15号桥路口,一辆小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现场有人受伤。接到报警后,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发现该起事故为一辆牌号为“湘S05***”的小型轿车与一辆牌号为“湘J90***”的二轮摩托车相撞,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人唐某军、摩托车乘坐人唐某娇、唐某受伤,两车均受到不同程度损毁。民警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现肇事者邹某刚刚年满18周岁,暂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该肇事车辆属于报废车辆,而且未按规定购买交强险。经询问得知,该车系肇事者邹某从网上购买,邹某对该车相关手续和安全技术性能情况一无所知。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邹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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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2-27 20:20
澧县一男子3000元网购报废车,在澧县大堰档无证驾驶肇事撞死人,仅仅出了四万三的费用,目前澧县交警大队在要求此男子找人担保从看守所(拘留所)放出来,我目前正在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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