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违反《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房地产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该向哪个部门进行投诉?是市房管局还是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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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3-02 12:48
帖内置顶 – 市房管局 – 2018-03-02 12:48
市民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经知悉,请带齐相关证据材料向市房管局房改和中介市场管理科反映情况。电话:7201499。 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3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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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2-24 17:20
一般是不会出现重大差错,尤其是棚改拆迁的评估报告,投诉几乎没什么用。如果真有重大差错,直接起诉来得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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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2-24 18:06
评估报告连楼层都搞错
楼层都评估错了,房产证和房产档案资料都清楚显示是楼房的第一层,但是评估公司却是按楼上二楼出具的评估报告,并且在提交了两次申请重新评估的报告后,任然不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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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2-24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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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3-02 12:48
市民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经知悉,请带齐相关证据材料向市房管局房改和中介市场管理科反映情况。电话:7201499。 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3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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