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大年初一,我却不能安心过年!我是桃源县老铺岗村人,村里有恶霸黑势力要强制占领我家山地,我家有山地林权证,恶霸毫不讲理,2017年腊月二十八日纠结一伙人,带着刀具,来到山地私自砍伐种植树木,我父亲上前劝阻,对方仗势欺人毫无讲理,肆无忌惮发起打斗,目前已将我家山上树木全部砍完,扬言过几天正月初八将派挖土机挖山,以便他们家修建房子! 2016年中恶霸已进行过一次争抢,镇政府林业方面派人来过,但最后草草了事,再无音信!一年多以来再无处理,目前看来地方镇政府懒政忽悠,不排除受贿嫌疑,希望你们能帮忙想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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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2-24 17:42
帖内置顶 – 桃源县县长热线 – 2018-02-24 17:42
剪市镇政府关于《桃源恶霸强抢山地,拿刀砍树打人》帖子的回复
网帖收悉后,我镇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牵头,镇纪委、林业、国土、交通、十字路村、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网民所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8年2月12日上午10时许(农历2017年腊月二十八)在桃源县剪市镇十字路村老铺岗片小里冲南庄庙榜发生了一起同村村民之间的普通民事纠纷案件。十字路村老铺岗片9组村民文兵清(现年52岁),十字路村老铺岗片5组村民向鹏坤(现年45岁),因向某不满文某私自在权属争议空山上栽种杉树,遂与本组向运敏等部分村民将文某所栽种的杉树持刀砍毁,并与文某发生了肢体冲突。镇综治办和派出所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案件进行了现场稳控和妥善处置,并进行了治安调解,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对因纠纷导致的树木损坏、肢体冲突等损失达成了书面调解协议(双方签字确认的调解协议书原件存于十字路村村部调解卷宗内)。经查,此案是由山林权属纠纷引起的,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均为土生土长的本地村民,不存在黑恶势力强抢林地的行为。 2、目前,镇林业站等相关部门正在对清楚此块山林的老人逐一进行走访调查,并通过调阅历史档案等多方途径进行取证,为尽快妥善圆满调解此纠纷做充足准备。同时,镇村两级安排专人积极做好纠纷双方的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避免再次发生冲突。据调查,前述山林纠纷首次发生于2016年7月,起因是文兵清从外地务工回家,准备修建住宅,选址在老铺岗6组小里冲南庄庙榜(案发地)。在开挖地基时向鹏坤称此块山林不全部属于文兵清所有,自己对此块山林也有经营权,遂发生争议,产生纠纷。纠纷发生当天,镇林业站、司法所、国土站、十字路村等单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了调解。据文某提供的山林权证(1984年县政府统一颁发)显示争议山林四至界限为:东至文焕皆山界、南至6组园堤、西至学校屋角、北至小团田角。上世纪70、80年代桃凌公路多次拓宽,原先锋小学拆除,原来的山林界址仅东、南、北三方界限明确,西面界限因当时修路扩宽,已将山林挖毁,地形地貌已经完全改变,无法判定。当时镇林业站本着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此块山林进行了现场确认划分。但是纠纷双方均不同意,未能达成和解。林业站只能责令双方在纠纷未解决前,不允许任何人对此块山林进行经营或改变林地用途,并由十字路村对此块山林进行了简易封存。后来双方发生过多次口角,镇林业站、司法所、国土所、十字路村等单位都及时赶赴现场予以制止劝解,并先后进行了6次现场调解。没有出现网民所说镇政府工作人员懒政忽悠情形。 3、关于网友所述“质疑有受贿嫌疑”的相关问题,剪市镇纪委正积极着手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审查,有关调查结果将及时予以公布。 特此回复。 桃源县剪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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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2-23 08:27
帖内置顶 – 桃源县县长热线 – 2018-02-23 08:27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处理结果及时网上告知。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18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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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02-18 13:10
桃源政府要想办法处理!桃源黄甲铺有个向炎光,也是因为土地纠纷,已在本论坛申诉多年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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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02-19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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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02-19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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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8-02-19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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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8-02-19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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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8-02-19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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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8-02-19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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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8-02-2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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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8-02-20 09:02
为什么删我回复? 楼主举报的是:桃源县剪市镇老铺岗村向运武(运二),向国栋等向家族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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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8-02-22 01:12
你都要移民 了 还 需要那块土地干什么? 常德不欢迎你这种人 滚出去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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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8-02-23 08:27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处理结果及时网上告知。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18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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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18-02-24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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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18-02-24 17:42
剪市镇政府关于《桃源恶霸强抢山地,拿刀砍树打人》帖子的回复
网帖收悉后,我镇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牵头,镇纪委、林业、国土、交通、十字路村、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网民所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8年2月12日上午10时许(农历2017年腊月二十八)在桃源县剪市镇十字路村老铺岗片小里冲南庄庙榜发生了一起同村村民之间的普通民事纠纷案件。十字路村老铺岗片9组村民文兵清(现年52岁),十字路村老铺岗片5组村民向鹏坤(现年45岁),因向某不满文某私自在权属争议空山上栽种杉树,遂与本组向运敏等部分村民将文某所栽种的杉树持刀砍毁,并与文某发生了肢体冲突。镇综治办和派出所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案件进行了现场稳控和妥善处置,并进行了治安调解,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对因纠纷导致的树木损坏、肢体冲突等损失达成了书面调解协议(双方签字确认的调解协议书原件存于十字路村村部调解卷宗内)。经查,此案是由山林权属纠纷引起的,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均为土生土长的本地村民,不存在黑恶势力强抢林地的行为。 2、目前,镇林业站等相关部门正在对清楚此块山林的老人逐一进行走访调查,并通过调阅历史档案等多方途径进行取证,为尽快妥善圆满调解此纠纷做充足准备。同时,镇村两级安排专人积极做好纠纷双方的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避免再次发生冲突。据调查,前述山林纠纷首次发生于2016年7月,起因是文兵清从外地务工回家,准备修建住宅,选址在老铺岗6组小里冲南庄庙榜(案发地)。在开挖地基时向鹏坤称此块山林不全部属于文兵清所有,自己对此块山林也有经营权,遂发生争议,产生纠纷。纠纷发生当天,镇林业站、司法所、国土站、十字路村等单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了调解。据文某提供的山林权证(1984年县政府统一颁发)显示争议山林四至界限为:东至文焕皆山界、南至6组园堤、西至学校屋角、北至小团田角。上世纪70、80年代桃凌公路多次拓宽,原先锋小学拆除,原来的山林界址仅东、南、北三方界限明确,西面界限因当时修路扩宽,已将山林挖毁,地形地貌已经完全改变,无法判定。当时镇林业站本着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此块山林进行了现场确认划分。但是纠纷双方均不同意,未能达成和解。林业站只能责令双方在纠纷未解决前,不允许任何人对此块山林进行经营或改变林地用途,并由十字路村对此块山林进行了简易封存。后来双方发生过多次口角,镇林业站、司法所、国土所、十字路村等单位都及时赶赴现场予以制止劝解,并先后进行了6次现场调解。没有出现网民所说镇政府工作人员懒政忽悠情形。 3、关于网友所述“质疑有受贿嫌疑”的相关问题,剪市镇纪委正积极着手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审查,有关调查结果将及时予以公布。 特此回复。 桃源县剪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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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18-02-24 19:08
其他的回复没什么问题,有一点必须说清楚,避免各方误解!关于“因向某不满文某私自在权属争议空山上栽种杉树,遂与本组向运敏等部分村民将文某所栽种的杉树持刀砍毁,并与文某发生了肢体冲突” , 不是向某不满争议区种树而砍伐,他们砍伐区域远远大于(数倍)争议区,且目的明确为争地建房!所谓肢体冲突是5组村民不少于5人打我父亲1人,其中细节自行体会! 政府在积极处理没错,但有些关键细节在此我必须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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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18-02-26 21:43
桃源县县长热线:剪市镇政府关于《桃源恶霸强抢山地,拿刀砍树打人》帖子的回复据文某提供的山林权证(1984年县政府统一颁发)显示争议山林四至界限为:东至文焕皆山界、南至6组园堤、西至学校屋角、北至小团田角。上世纪70、80年代桃凌公路多次拓宽,原先锋小学拆除,原来的山林界址仅东、南、北三方界限明确,西面界限因当时修路扩宽,已将山林挖毁,地形地貌已经完全改变,无法判定。 请问:1、山林权证(1984年县政府统一颁发),与70年代拓宽有关系吗?实现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哪一年? 2、3方边界清楚,一方边界不清楚,难道不能根据其山林面积,推算(计算)与确实另一边界在什么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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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18-02-26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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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布于:2018-02-27 10:41
最新进展:就在这两天政府处理期间,原本未砍倒的一颗价值几百元树(具体值多少自然有懂行的),昨天发现又砍断!至始至终该片山地我家已连续使用几十年,向某现在一而再再而三来争抢,以林地争议为借口,抢地修建新房,其动机明显,村里无人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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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18-02-27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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