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17年11月06日与常德市新技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法人:王** 电话:188 9075 ****)签订购买设备合同于11月08日汇款1万元订金(收款人账号:190807500901623**** 收款人名称:常德市新技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武陵北路支行)合同签订25个工作日交货 12月一直与王**联系发货多次各种理由拒发(根本就没有货),现想让退还1万订金也多次各种理由不返还!请有关部门领导给做个公道!也请认识王**的给他说一下做人要讲诚信 不发货就退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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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1-31 15:38
帖内置顶 – 武陵区工商局 – 2018-01-31 15:38
hborun网友:
您在“常德市新技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还钱”一贴中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此事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常德市工商局武陵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 2018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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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1-31 09:56
帖内置顶 – 武陵区区长热线 – 2018-01-31 09:56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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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1-31 09:56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相关情况我们将进一步上网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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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1-31 15:38
hborun网友:
您在“常德市新技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还钱”一贴中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此事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常德市工商局武陵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 2018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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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02-01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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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8-02-01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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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02-01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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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02-01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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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8-02-24 09:14
网友:你好!
因您在发贴过程中未提供完整的内容及具体联系方式,我局无法做进一步调查处理。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62号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请您拨打12315电话进行联系,或直接来分局说明具体情况,便于我们处理和回复。 常德市工商局武陵分局 2018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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