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道非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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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小区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根据相关法律收益权属于全体小区业主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18-01-23 11:55扫一扫,手机看帖
《房产测量规范》中规定地下室(人防车位)属于公摊面积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这种工程是国家强制性配套建设的市政公用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收益权按谁出资谁收益的原则。综上所述地下停车位按法律规定是小区业主的公摊部分是由全体小区业主共同出资修建收益权也是业主,但实际情况开发商控制收益。我们希望要回属于全体小区业主的正当权益,地下停车位的收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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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防办 01-23 11:55:46 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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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qi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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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1-23 15:29
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地下车库归所有业主共有,业主用就能不出钱了?那没买车的心里会平衡?那有好几辆车的随便停?最后还是要出钱租用。然后收益归业主共有,用作维修基金之类。但是,开发商也不是傻子,如果不能卖车库,那摊分就是,涨价就是了。羊毛出在羊身上,难道车库全送出去了,他未必不会涨价啊。
牛屄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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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1-23 16:48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youqi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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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1-24 08:37
牛屄扯蛋:早说了,这事也不能一概而论,应该从土地出让分割、产权确认、政府批复等方面综合认定。回到原帖
同意,地下车库到底有没有计入摊分面积,当初规划是怎样,政府批文是怎样。规划是怎样。
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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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1-24 11:23
尊敬的网友:
      您所提的问题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明确:“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第二十条明确:“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保障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程的开发利用。”《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医疗救护、人防指挥等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下简称单建人防工程)和结合地面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结建人防工程)。但人防指挥等保密工程除外。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产权,是指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即人防工程所有权人依法对人防工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第五条 人防工程产权实行登记发证的管理制度。人防工程产权证书为国家现行房屋产权证书,不另行制发人防工程产权证书。人防工程所有权人依法占有、使用、抵押、出租、处分人防工程和取得收益等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鼓励投资者平时开发利用人防工程,为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人民生产生活服务。这是尊重和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促进人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因为只有投资者能通过平时的开发利用获得回报,才愿意投入资金进行人防工程建设,社会才会有足够多的人防工程供民众在战争中掩蔽,以保护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目前,我国的人防工程平时主要作为地下车库(停车场)、地下商业场所、地下过街道、地下隧道使用,它不仅缓解了地面人口密集、交通拥挤的矛盾,而且保护了生态环境、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
道可道非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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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1-24 14:24
亲亲各位请看清  《房产测量规范》已经明确地下停车位是公摊面积,每个人买房都有公摊面积。
也就是说地下停车位由全体业主共同出资,而不是开发商出资。业主出资收益权是业主。
道可道非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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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1-24 19:19
youqibing: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地下车库归所有业主共有,业主用就能不出钱了?那没买车的心里会平衡?那有好几辆车的随便停?最后还是要出钱租用。然后收益归业主共有,用作维修基金之类。但是,开发商也不是傻子,如果不能卖车库,那摊分就是,涨价就是了。羊毛出在羊...回到原帖
业主买房是公摊面积就出了地下车库的钱,就出了修车库的钱,开发商是收钱修建不出钱。地下车库出租的收益要返还给全体出资修建公摊车位的业主,而不是由开发商获得收益。
道可道非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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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8-01-24 19:24
市人防办:尊敬的网友:
      您所提的问题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明确:“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第二十条明确:“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保障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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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法规定谁投资谁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规定人防地下车位是公摊面积,也就是业主购房时就出了公摊面积的钱,人防地下停车位是由全体小区业主共同投资,所以按照人防法规定谁投资谁收益,那么全体小区业主是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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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1-24 19:28
youqibing: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地下车库归所有业主共有,业主用就能不出钱了?那没买车的心里会平衡?那有好几辆车的随便停?最后还是要出钱租用。然后收益归业主共有,用作维修基金之类。但是,开发商也不是傻子,如果不能卖车库,那摊分就是,涨价就是了。羊毛出在羊...回到原帖
请看清  《房产测量规范》已经明确地下停车位是公摊面积,每个人买房都有公摊面积。
也就是说地下停车位由全体业主共同出资,而不是开发商出资。业主出资收益权是业主。
人防法谁出资谁收益,所以是业主出资业主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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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8-01-24 19:29
牛屄扯蛋:早说了,这事也不能一概而论,应该从土地出让分割、产权确认、政府批复等方面综合认定。回到原帖
请看清 《房产测量规范》已经明确地下停车位是公摊面积,每个人买房都有公摊面积。 也就是说地下停车位由全体业主共同出资,而不是开发商出资。业主出资收益权是业主。 人防法谁出资谁收益,所以是业主出资业主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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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01-24 19:30
youqibing:同意,地下车库到底有没有计入摊分面积,当初规划是怎样,政府批文是怎样。规划是怎样。回到原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房产测量规范》已经明确地下停车位是公摊面积,每个人买房都有公摊面积。 也就是说地下停车位由全体业主共同出资,而不是开发商出资。业主出资收益权是业主。 人防法规定谁出资谁收益,所以是业主出资业主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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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8-01-24 19:31
youqibing:同意,地下车库到底有没有计入摊分面积,当初规划是怎样,政府批文是怎样。规划是怎样。回到原帖
而且在合同内也会明确标注公摊面积大小。
01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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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8-01-24 23:53
法律上明确了,人防工程不等同于地下室,人防工程有专门的要求设计的,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小区一层地面公共场地车位归业主共有,但是地下车位纳了规划,且由开发商修建,车位所有权是归开发商的,目前全国都是这样处理,网传南京车位审判一事,也仅仅是指地面车位的事与地下车位无关。
道可道非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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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8-01-25 08: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房产测量规范》已经明确地下停车位是公摊面积,每个人买房都有公摊面积,开发商只是修出钱是业主。业主出钱为什么收益权属于开发商,非法侵占集体财产违反宪法。  请用法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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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8-01-25 12:54
道可道非常道:而且在合同内也会明确标注公摊面积大小。回到原帖
人防法规定谁投资谁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规定人防地下车位是公摊面积,也就是业主购房时就出了公摊面积的钱,人防地下停车位是由全体小区业主共同投资,所以按照人防法规定谁投资谁收益,那么全体小区业主是受益人。
忧虑的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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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8-01-29 15:05
房产测量规范  不是法律啊  没有这个法规   他只是一个标准啊!而且我也没看到里面有说地下车库是公摊面积啊!
B3·1 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共有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B3·2 共有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幢建筑物的共有建筑面积。
忧虑的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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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8-01-29 15:06
楼主  你把法律法规  的章节贴出来啊    你口头说没用啊!不要拿标准说事,那个没什么作用!
忧虑的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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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8-01-29 15:06
房产测量规范
2000-02-22发布 2000-08-01实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7986-2000
忧虑的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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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8-01-29 15:07
道可道非常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房产测量规范》已经明确地下停车位是公摊面积,每个人买房都有公摊面积,开发商只是修出钱是业主。业主出钱为什么收益权属于开发商,非法侵占集体财产违反宪法。  请用法说法。回到原帖
我找遍了该规范  没有看到地下停车位属于公摊面积!麻烦你贴出来!
道可道非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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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8-02-07 08:26
忧虑的法师:房产测量规范  不是法律啊  没有这个法规   他只是一个标准啊!而且我也没看到里面有说地下车库是公摊面积啊!
B3·1 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共有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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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土局  房管局 已经明确的答复我们,配套设施是计入成本属于业主共同出资,业主是实际投资人。
忧虑的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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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18-02-07 16:40
道可道非常道:目前国土局  房管局 已经明确的答复我们,配套设施是计入成本属于业主共同出资,业主是实际投资人。回到原帖
别骗自己了,我还不知道那几个部门的尿性,明确答复是不可能的了,这辈子都不可能明确答复你,就靠模模糊糊解释条例来混日子了!
忧虑的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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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18-02-07 16:41
道可道非常道:目前国土局  房管局 已经明确的答复我们,配套设施是计入成本属于业主共同出资,业主是实际投资人。回到原帖
人防工程是人防工程,配套设施是配套设施,不能混一起,地下车库是人防工程,地面建筑是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