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于今天2018.1.15号发生.我父亲不在世了,母亲在家,没见过世面,容易被忽悠。我14年结婚没结婚证,孩子也有了,没上户口,那时候石门红土居委会妇女主任说要罚款2W 那时候我没钱 所有没交,打算把孩子户口上广西去。到今天,土地征收,卖了25000.6分地,我妈只收到了1.5W 然后还有1W说是给罚款了. 上次说过这个事情,跟妇女主任谈过,我不同意交10000, 现在他们强制性的扣款,还有没有天理了。现在收到一堆的单据 都是些什么银行的罚款。我都没同意,没签名,就这样 钱 没了。这样算是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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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1-17 11:08
帖内置顶 – 石门县县长热线 – 2018-01-17 11:09
这位网友:
你好,关于你在“未经许可私自扣取卖土地的钱来罚未婚先孕的抚养费10000”一帖中反映的问题,我办已责成石门县楚江街道办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你系楚江街道红土社区1组居民,现年28岁,长期在外务工,2014年8月29日与广西省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太兴村村民陈丽燕在广东省生育一男婴,因女方未达法定婚龄生育(陈丽燕于1995年5月17日出生,当时只有19岁),所以属违法生育;按《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2016年9月县卫计局下达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应征社会抚养费40712元。 自你们夫妻违法生育以后,原楚江镇计生办工作人员黄善林、周元华、杨腊春及社区原书记康友洲、原会计晏红如、现计生专干杨淑云多次上门做工作,因你夫妇在外务工,就告知你母亲需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相关政策和征收金额,但你夫妇一直以经济困难为由未交。2017年,社区计生专干杨淑云又上门4-5次,11月中旬,杨淑云给你母亲做工作时,你母亲表示现在手里没有现钱,等土地征收款下来以后交纳1万元。2017年11月22日你母亲在土地征收款中同意拿出1万元交社会抚养费(有楚江财政所的收据及你母亲同意交款的手机录音)。直到2018年1月14日以前,你们母子对此事没有任何意见,但1月15日上午,你叔叔夏召平提出异议。当日下午,楚江街道、社区通过与你叔叔及母亲沟通解释,现已平息。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 2018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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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1-15 15:32
帖内置顶 – 石门县县长热线 – 2018-01-15 15:33
这位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办已受理,待处理结果出来再上网告知。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 2018年0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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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1-15 15:01
征地款就是征地款 为什么能被居委会扣下来? 一码归一码 是不是可以这么说 征地款实际只补偿1.5w 其余被他人挪用?可以报警吗? 是不是脑洞有点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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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1-15 15:32
这位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办已受理,待处理结果出来再上网告知。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 2018年0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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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1-15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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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1-15 20:49
请问原先要罚钱的那一胎是 第几胎 (当时应该还没有开放二胎吧)
原来违规了要罚2W你不交钱,拿你没办法。现在卖地了,有钱了只扣你1W,还没交滞纳金,偷笑吧(开玩笑别当真,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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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8-01-16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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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8-01-16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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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8-01-16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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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8-01-16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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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8-01-1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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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8-01-16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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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18-01-16 18:16
没有结婚证,结婚没登记,就不能说结婚了没结婚证。当年要罚你,你不交。又不能去你家抢,怎么办?只能拦截这招了。要不你先去把2万交了,再把那一万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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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18-01-16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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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18-01-16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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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18-01-16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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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18-01-17 00:50
你没有结婚,怎么能罚你的钱?法律上小孩还可以说不是你的吧,只能说你老婆非婚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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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18-01-17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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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18-01-17 11:08
这位网友:
你好,关于你在“未经许可私自扣取卖土地的钱来罚未婚先孕的抚养费10000”一帖中反映的问题,我办已责成石门县楚江街道办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你系楚江街道红土社区1组居民,现年28岁,长期在外务工,2014年8月29日与广西省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太兴村村民陈丽燕在广东省生育一男婴,因女方未达法定婚龄生育(陈丽燕于1995年5月17日出生,当时只有19岁),所以属违法生育;按《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2016年9月县卫计局下达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应征社会抚养费40712元。 自你们夫妻违法生育以后,原楚江镇计生办工作人员黄善林、周元华、杨腊春及社区原书记康友洲、原会计晏红如、现计生专干杨淑云多次上门做工作,因你夫妇在外务工,就告知你母亲需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相关政策和征收金额,但你夫妇一直以经济困难为由未交。2017年,社区计生专干杨淑云又上门4-5次,11月中旬,杨淑云给你母亲做工作时,你母亲表示现在手里没有现钱,等土地征收款下来以后交纳1万元。2017年11月22日你母亲在土地征收款中同意拿出1万元交社会抚养费(有楚江财政所的收据及你母亲同意交款的手机录音)。直到2018年1月14日以前,你们母子对此事没有任何意见,但1月15日上午,你叔叔夏召平提出异议。当日下午,楚江街道、社区通过与你叔叔及母亲沟通解释,现已平息。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石门县县长热线 2018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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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布于:2018-01-17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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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18-01-17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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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18-01-17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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