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创新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在常德投放的安骑特共享单车涉嫌欺诈消费者。目前该公司投放的安骑特共享单车全部撤离常德,并且不退还押金。本人多次拨打该公司客服电话都无人接听。这现象并不是个例,常德市民和该公司达成租凭协议的大多押金都得不到退还。该公司设在韶山投放市场却在外地,消费者更不不好维权。希望贵局能以群众的利益为本责令该公司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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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1-19 09:17
帖内置顶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8-01-19 09:17
关于《韶山创新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安骑特共享单车欺诈常德消费者》问题的回复
qinlidai网友: 您在“韶山创新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安骑特共享单车欺诈常德消费者”一贴中投诉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营安骑特共享单车的公司是韶山创新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骑特公司),登记机关为韶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经营所在地位于韶山市清溪镇丰菊嘉苑2栋2单元D1502001号。按交通运输部、中共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第十二条“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企业应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的规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属地管辖原则,涉及安骑特公司退还押金的经营行为,应由韶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以及当地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落实维权监管事宜。 我局12315指挥中心对请求退还安骑特共享单车押金的消费者开通了专线,进行登记并告知其相关信息,也将情况汇总直接送达给安骑特公司,督促其落实退款事宜。同时我局也向省工商局汇报了相关情况,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规定,省工商局已指定韶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管辖,要求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相关情况,会同当地交通等部门共同处理好消费者退款维权事宜。我局也将继续与韶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保持联系,积极协助做好维权事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 常德市工商局 2018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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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1-14 10:29
是啊我周围好多人都被骗了,根本就不退押金打电话也没人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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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8-01-18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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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1-19 09:17
关于《韶山创新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安骑特共享单车欺诈常德消费者》问题的回复
qinlidai网友: 您在“韶山创新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安骑特共享单车欺诈常德消费者”一贴中投诉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营安骑特共享单车的公司是韶山创新城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骑特公司),登记机关为韶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经营所在地位于韶山市清溪镇丰菊嘉苑2栋2单元D1502001号。按交通运输部、中共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第十二条“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企业应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的规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属地管辖原则,涉及安骑特公司退还押金的经营行为,应由韶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以及当地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落实维权监管事宜。 我局12315指挥中心对请求退还安骑特共享单车押金的消费者开通了专线,进行登记并告知其相关信息,也将情况汇总直接送达给安骑特公司,督促其落实退款事宜。同时我局也向省工商局汇报了相关情况,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规定,省工商局已指定韶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管辖,要求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相关情况,会同当地交通等部门共同处理好消费者退款维权事宜。我局也将继续与韶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保持联系,积极协助做好维权事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 常德市工商局 2018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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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1-25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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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1-25 11:46
现在的这个时间 12315打不进去 老是说人工台正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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