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桃源县热市镇原松树村居民,2003年从原村委会购买闲置村部作为个人住房修建,由于一些原因一直没有去修建房屋,现想在原村部修建住房,准备去热市镇国土站办理产权证,国土证工作人员要我拿着交易合同和原村部产权证交税,由于原村委会不能提供产权证,导致我现在办理不能产权证,请问我怎么办?原村部是几十年前修建的,据原村领导说以前根本就没有什么产权证,所以提供不了什么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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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8-01-11 15:27
帖内置顶 – 桃源县县长热线 – 2018-01-11 15:27
网友:
您好,经我镇核调查了解,您所买的地方为该村村部,村部属于村级集体财产,此种行为属交易行为,因此,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必须还税,还税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热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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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8-01-10 15:11
帖内置顶 – 桃源县县长热线 – 2018-01-10 15:11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处理结果及时网上告知。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18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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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8-01-05 18:00
只要是办证、许可之类的事,就要经过有关部门;经过有关部门就得揩点油水;要揩到油水就得把事情设置的难办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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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8-01-05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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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8-01-05 23:15
根据“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的原则,农村集体土地不能随意买卖,个人理解还是可以安排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建房资格的成员。建议楼主以农村村民建房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前提是必须符合申请条件,再凭审批手续申请不动产登记。具体情况以当地行政机关意见为准,本人仅作建议,不负责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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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8-01-06 10:10
活动一下把房建了再说。老百姓办证搞不清套路,上级的条条款款又没有走到基层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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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8-01-10 15:11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处理结果及时网上告知。 桃源县县长热线 2018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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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8-01-11 15:27
网友:
您好,经我镇核调查了解,您所买的地方为该村村部,村部属于村级集体财产,此种行为属交易行为,因此,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必须还税,还税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热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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